劉柏葳狠殺前女友判無期 上訴求輕判 死者家屬 :一審已判太輕
劉男一審遭判無期徒刑,二審開庭時請求改判有期徒刑15年,檢方則轉達家屬意見認為原判太輕。
Quick Look
劉柏葳涉嫌於台北市停車場殺害谷姓前女友,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開庭時,劉男坦承犯行但否認預謀,請求減刑至15年;檢方則表示被害人家屬認為原判過輕,並對原審排除部分證據能力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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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劉男與谷女原為情侶,因感情糾紛分手,劉男曾多次騷擾並違反保護令。隨後劉男於停車場埋伏並殺害谷女,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劉柏葳涉嫌在台北市停車場殺害谷姓前女友,一審判無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今天開庭,劉男坦承殺人,但否認預謀,盼改判有期徒刑15年;檢方則指家屬認為原判太輕。
檢察官庭上表示,被害人家屬認為一審判處無期徒刑過輕,因此提起上訴。此外,原判決認定劉男在警詢、偵訊時的筆錄沒有證據能力,明顯不當,若國民法官看到劉男相關供述,可能認定他狡猾而判處極刑。
劉柏葳承認殺害谷女,但強調並非預謀殺人,希望法院量處有期徒刑15年。
全案起於劉男與谷女原在台北市信義區某夜店工作,兩人於民國114年初交往、同居,劉男懷疑谷女不忠,雙方多次爭吵。去年5月間,劉男掌摑谷女,並持剪刀破壞谷女名牌衣物,谷女報警提告傷害、決定分手,並聲請暫時保護令。
檢方調查,劉男分手後3度前往谷女位於文山區住處附近等待、圍堵。法院於去年7月28日核發保護令,禁止劉男對谷女為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
警方於去年7月30日晚間6時10分致電劉男,告誡不得接近、騷擾谷女等保護令內容。不料,劉男約2小時後,於晚間8時10分駕駛租賃汽車前往信義區某商場地下停車場埋伏。
檢方指出,劉男等候約30分鐘,見谷女現身後持刀刺殺,並將失去意識的谷女拖至樓梯間棄置。路人察覺異狀報警,谷女經送醫急救,仍因大量出血死亡。
劉男犯案後駕車離開,還車後逃往宜蘭縣外公住處躲藏,警方循線拘提到案。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劉男。
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今年7月判處劉男無期徒刑,案經上訴,由高等法院審理。
What to W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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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將針對殺人罪及證據能力進行後續審理與判決。
Very likely · Within months
Open Questions
- 高等法院最終判決結果為何?
- 原審關於警詢筆錄證據能力的認定是否會被推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