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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院判決,丈夫張男在媽祖進香期間趁妻子熟睡時與香客陳女發生不當親密互動,嚴重破壞夫妻信任,且長期未出庭應訴,法院認定婚姻無法維繫,准許妻子離婚。
AI-generated summary
Why It Matters
夫妻參加媽祖進香行程期間,丈夫張男趁妻子熟睡時與香客陳女發生不當親密互動,導致夫妻關係破裂。
太扯!新竹張男與妻子參加媽祖進香行程中,不顧妻子就睡在一旁,竟趁妻子熟睡時,與香客陳女親密互動,妻子憤而提告離婚,新竹地院屢傳張男不到,判准妻子離婚。
林女說,110年4月間,夫妻與友人參與媽祖進香行程中,先生張男不顧妻子同在一室,竟趁她熟睡時,與陳女做出逾越分際的親密互動,破壞夫妻間應有之忠誠、尊重,對她造成莫大傷害與痛苦,婚姻因此發生裂痕。事後林女雖勉力維持家庭,然未感受先生有挽回感情之意,夫妻亦未再有親密關係,且因雙方個性、處事態度不同,長期相處不睦,更使婚姻裂痕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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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經反覆思量,實已無意願再與張男共同生活,已另覓租處分居,而張男歷經多次開庭期日均無正當理由未到場,顯見其對婚姻存續亦毫不在意。婚姻既因上開事由而難以維繫,因此她決定訴請離婚。
張男經新竹地院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法官調查,張男竟於妻子熟睡在旁之際,還與他人發生逾越分際之不正當親密互動,致夫妻信任盡失,且因夫妻個性、處事態度不同,長期相處不睦,更使婚姻裂痕加深。
法官審酌婚姻係以夫妻共同生活、誠摯互信及患難與共為基礎,張男與他人有逾越一般社交分際之親密行為,致嚴重破壞夫妻感情與互信,而之後未盡力與妻子溝通、化解,或有何修復婚姻之舉,甚至經法官多次通知,也未做出任何形式爭執或抗辯,顯對維繫婚姻毫不在意。
法官認定夫妻間誠摯互信感情基礎已不復存在,確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而此項婚姻上之破綻,應由張男負責。因此林女訴請離婚休夫,自有理由,應予准許。
Open Questions
- 張男與陳女的具體互動內容是什麼?
- 張男長期未出庭的原因是什麼?
- 陳女是否知情或參與故意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