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jing to Implement New Regulations on Administrative Inspections of Businesses from June 15
中新网南京6月4日电 (常慕城)《南京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以下简称《检查办法》)自2026年6月15日起施行,标志着南京市涉企行政检查从专项整治迈入常态、长效新阶段。4日上午,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检查办法》立法以及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开展相关情况。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常慕城摄
针对企业反映的多头检查、标准不一、随意检查、维权不畅等问题,南京市出台针对性规范举措。严把检查准入关口,严格审核执法主体资质、严格执行年度检查计划,严禁无依据、随意化、粗放式执法检查,从源头杜绝监管乱象;统一全市执法标准,建立跨部门执法标准冲突协调机制,统一执法程序、裁量尺度和处置规范,彻底解决不同部门、不同区域执法口径不一的问题;降低经营干扰,推行检查双向预约、执法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严控突击式、运动式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强化企业权益保障,明确行政执法“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刚性红线,依托全市行政执法和监督一体化平台畅通企业投诉维权渠道,实现企业诉求受理、处置、整改、反馈全闭环。
“过去,我们曾面临多头检查、重复迎检的困扰,一定程度上分散了精力、增加了成本、影响了效率。”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世华表示,此次南京以立法形式系统构建涉企行政检查全链条法治化治理体系,打造看得见、摸得着的优质营商环境,让企业更有信心扎根南京、深耕主业。(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