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期最後1天》新北催生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二讀來不及審完
Quick Look
新北市議會本屆會期最後一日,市議員許昭興提案優先審議「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經二讀逐條審查,因時間不足未完成,議長蔣根煌裁定散會,並請下屆市府優先送審。審議期間議員針對植栽維護定義及廁所設置標準提出討論。
AI-generated summary
Why It Matters
新北市目前尚無公園管理相關法源,管理維護工作由各區公所負責。市府農業局擬定自治條例草案以統一管理。
新北市議會今天會期最後1天,因新北尚無公園管理相關法源,加上屆期不連續,市議員許昭興提變更議程要求優先審議「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盼先求有,再修好,經同意進行二讀逐條審查25條條文,但時間結束仍未審完,議長蔣根煌裁定散會,請下屆市府優先將此條例送議會審議。
市府提案說明指出,目前新北市公園的管理維護工作,由各區公所負責,市府為將轄管公園作統一管理維護,且因大眾對休憩環境品質需求,現仍有周延性、適時性不足處,而中央尚無制定完善的公園管理維護法令可供依循,故由農業局訂定「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全文共25條。
其中第8條條文明定公園植栽及設施的管理機制,「管理機關應派員巡查公園,如發現植栽枯死、毀損或設施損壞情形,應採適當方式處置」;市議員黃淑君認為「適當方式處置」不夠明確,在執法上會產生很多問題,像喬木生長不易,若枯死損壞,如何恢復原狀?市議員鍾宏仁說,「適當處置方式」範圍很大,也沒罰則,最起碼應提醒「養護」責任;市議員陳儀君認為嚴謹度還不夠,像未討論到治安死角裝監視器、相關罰則等問題。
而第12條明定公園應落實性別友善及多元文化需求,市議員石一佑、李倩萍、鍾宏仁、林銘仁考量民眾需求,皆建議公園應設置廁所,經討論後,增列「公園面積達0.3公頃以上應評估設置廁所」。
議會會期今最後1天,中場休息後進行大會時,市議員蔡淑君、陳儀君揪眾人與局處首長一起拍這屆會期「畢業照」,許昭興打趣說道「我沒有要畢業」(爭取連任)未加入合照行列,形成有趣場面。
What to Watch
AI outlook — possibilities, not facts
下屆市府將重新將公園管理自治條例送交議會審議。
Likely · Within months
Open Questions
- 下屆議會何時將此條例列入優先審議議程?
- 針對議員提出的植栽維護與治安死角問題,市府將如何修正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