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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因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囚10年,歐盟對外事務部對政治動機判決表示遺憾,港府行政長官李家超批評其為禍首,台灣前國安會副秘書長林飛帆發文追憶友誼並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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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黃之鋒在2024年因「香港47人」案被定罪,判處4年8個月徒刑,服刑期間於2025年6月在獄中再次被捕,5日因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儘管已認罪,仍被高等法院判處入獄10年。
前香港本土派政黨「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5日再遭判刑10年,國安會副秘書長林飛帆在社群平台發文,回憶兩人結識與彼此扶持的情誼,感嘆黃之鋒再遭重判,「下次再見,不知道會是什麼時候」,但「我想謝謝勇敢的你,為香港、為自由、也為一整代追求自由的人,立下這個永不屈撓的典範。」
黃之鋒在2024年因「香港47人」案被定罪,判處4年8個月徒刑,服刑期間,又於2025年6月在獄中再次被捕。5日因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儘管已認罪,仍被高等法院判處入獄10年。
歐盟對外事務部(EEAS)發表聲明指出,對這項具有政治動機的判決深感遺憾,顯示香港法治狀況持續惡化,進一步損害香港的國際聲譽。
港府行政長官李家超則說,黃之鋒和前眾志主席羅冠聰等人是「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其中的禍首」,在國安法實施後仍無悔意,繼續「充當外國和境外勢力的代理人」,持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妄圖通過境外勢力對北京中央和特區政府施壓。
林飛帆回憶,「第一次碰面的時候,我們都很年輕。當然你比我年輕很多。你剛結束『反國教運動』,我們正好在進行『反媒體壟斷運動』。2014年,我們都經歷人生最大的轉變,也沒人能預期之後會怎樣。」
「我還記得運動結束後不久,你來到台南找我,我騎機車帶你在台南市區閒晃,時間很短,但永生難忘。後來每次你來到台灣,北京和港府動員台灣的幫派和統派團體攻擊你,圍堵你。在統促黨在我的婚禮外鬧場抗議,你依舊遠從香港來支持我,祝福我。隨後,你面對一連串長達十多年的司法整肅。」
林飛帆感嘆黃之鋒「已經在監牢6年,今天再被判了10年。下次再見,不知道會是什麼時候。」「但我想謝謝勇敢的你,為香港、為自由、也為一整代追求自由的人,立下這個永不屈撓的典範。」
林飛帆最後說:「敬你,也敬香港人。願好人平安。」
What to Watch
AI outlook — possibilities, not facts
歐盟或其他國際組織可能對黃之鋒判決發表進一步外交聲明或採取對應措施
Possible · Within weeks
黃之鋒的法律團隊或支持者可能對10年刑期提出上訴
Possible · Within months
Open Questions
- 黃之鋒的10年刑期與之前4年8個月刑期如何累計執行
- 黃之鋒認罪的具體內容與條件
- 歐盟對外事務部是否會採取具體外交行動回應此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