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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首宗國安案宣判,前立法會議員區錦新因顛覆國家政權等罪名被判囚12年6個月。家屬指審判不公且無法探視,歐盟及人權組織對此表示關注,澳門政府則重申維護國安立場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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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區錦新為澳門民主派領袖,於2025年被捕,此案為澳門首宗國安法審判。案件審理過程不公開,由法院指派律師辯護。
星期五(11月6日),澳門完成史上首宗國安審判。民主派領袖、前立法會議員區錦新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等罪名,於初級法院被判囚12年6個月。
現年69歲的他預料須服刑到2039年,出獄時已年屆82歲。根據澳門《刑法典》規定, 服刑至三分之二可申請假釋。
判決後,區錦新妻子鄭妙珊表示裁決不可接受,她發公開信指區案是政治審判,「是人格羞辱的莫須有迫害」。家屬曾表示,接近一年都無法探望區錦新。
這是澳門首宗國安案,案件過程並不公開,區錦新由「指派律師」辯護,審理法官及律師身份不明。從預審、開審到宣判,外界只能從政府新聞稿得知消息。
澳門政府表示尊重並支持法院裁決,指政府維護國安、捍衛法治的立場堅定不移。中國外交部發言人亦表示,中央政府堅定支持澳門依法懲治危害國安的行為。
初級法院就區案作出裁決,區錦新四罪名成立,另有一罪名不作單獨處罰:一項「顛覆國家政權罪」;兩項「與境外組織聯繫危害國家安全」罪;一項「違反保密」罪。
根據法院裁決,在7月2日的預審中,區錦新原被起訴七宗罪:三項「顛覆國家政權罪」、三項「與境外組織聯繫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刑法典》下一項「違反保密」罪。法院在新聞稿指出,由於區錦新「沒有自行聘請律師」,由法院「指派律師」辯護。法院稱,「律師與緊密溝通、聯繫」。
整合法院裁決,區錦新違反《國安法》的行為有二:長期親身協助和配合境外組織,收集、預備,及散佈充斥顛覆國家政權的政治主張以及虛假歪曲的圖片及資訊,藉此勾連境外組織煽動仇恨,意圖推翻中國根本制度。相關行為在2023年國安法修訂生效後仍然持續。在2023至2024年間,先後與多個境外組織勾連,親身協助其收集虛假且歪曲消息、合謀散佈,意圖使外國作出針對中國及澳門的敵對行動、引發仇恨,以及破壞澳門特首選舉。
就行為一,法庭指出,區錦新各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及「與境外組織聯繫危害國家安全」罪,但因兩罪存在表面競合關係,以較重罪的「顛覆國家政權罪」作處罰。就行為二,區錦新被起訴兩項「顛覆國家政權罪」及兩項「與境外組織聯繫危害國家安全」罪。法庭指出,因嫌犯行為是否達至「推翻、破壞程度」的要求存在疑問,「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不成立。但就「與境外組織聯繫危害國家安全」罪則完全符合犯罪構成要件,兩項罪名均成立。
另外就《刑法典》下「違反保密罪」一罪,法庭指於2021年身為時任立法會議員期間,區錦新把立法會有關賭牌續期閉門會議的秘密內容向境外組織洩漏,認定該罪罪成。
法院稱在庭審中,區錦新對大部分基礎事實無異議,承認勾結和串通多個境外組織的事實行為構成犯罪,並「認同辯護律師為其辯護的意見」。法院作出判案理由,指出儘管區為初犯,且承認相當部分的犯罪事實,「惟其故意程度極高,有關犯罪的不法性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後果均十分嚴重」。
判決如下:「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囚11年3個月;兩項「與境外組織聯繫危害國家安全罪」各判囚3年9個月;「違反保密罪」判囚9個月。最後經合議,法庭決定判處區錦新單一刑罰12年6個月。
在判決後,區錦新妻子鄭妙珊發公開信。她表示從閉門審訊到公開宣判,「是政治審判」,「是人格羞辱的莫須有迫害」。她表示作為家屬,只望往後能夠得到當局允許,能「不附加條件」地跟獲得丈夫書信和定期探訪的權利。
區錦新女兒區翰怡則向BBC中文表示,對判決「深感悲痛和憤慨」。她形容其父親是一位愛好和平的人、慈愛的父親。區翰怡表示,希望澳門人記住父親的正直、勇氣、慈悲和為澳門人所作出貢獻。她呼籲葡萄牙政府和歐盟採取行動,盡一切可能確保他返回葡萄牙。
區錦新擁有葡萄牙國籍。他被羈押以來,外界、甚至家屬均難以接觸他。今年7月,區錦新羈押滿一年前夕,其女兒區翰怡曾向葡新社表示,過去一年家人無法探望,只能透過當局安排的社工了解情況。
區錦新的海外法律代表邁克爾·波拉克(Michael Polak)在判刑後發聲明,批評這是「一場虛假的審判」,形容區被定罪心不僅令澳門蒙羞,也將影響國際社會從法治角度對澳門的看法。他指出,區錦新不應該僅因為他的「非暴力信仰」被拘捕。
據在場媒體表示,一輛疑似押送區錦新的囚車於上午11時15分駛離初級法院。在法院外,道路被封,現場有大量保安和警察看守。法院對出空地設有傳媒區,大批無法進入法院的傳媒只能在此等候,現場約有20人。
是次宣判消息公佈來得突然。11月5日初級法院於下午3點發新聞稿,表示區案將於明早10點公開宣判。欲旁聽的公眾及傳媒須分別在4點起到法院及新聞局的線上系統登記。但有市民發文表示,4點02分左右到達法院,已有職員表示「已經取完籌,額滿了」。當局沒透露旁聽席數量為何。另據BBC中文了解,有本地媒體表示成功在新聞局系統登記後,獲告知「沒有足夠的位置」無法旁聽。
今早新聞局向現場媒體確認,只得四間傳媒出席旁聽,包括澳門廣播電視中文及葡文台、澳門日報及大眾報。法院判決後指,「數十名市民、傳媒以及嫌犯家屬出席了今天的公開宣判」。惟在場記者所見,現場僅有零星做運動的市民及多名便衣警員。
曾在澳門執業多年的葡裔律師何睿智(Jorge Menezes)向BBC中文指出,澳門當局透過刑期傳遞訊息:「澳門社會必須受到震懾、外界必須看到一個可以交代的結果,以及當局想像中的北京。」在他看來,審判同時反映當局的軟弱,「一個有自信的政府,根本會把這種虛構出來的威脅當作笑話。澳門如今卻是在用手榴彈打蚊子。」
多年研究澳門政治的學者余永逸博士則向BBC中文分析,區案是政府劃出「清楚紅線」的基准:「澳門居民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有什麼是不能接受」。至於判決對社會的影響,余永逸認為自2021年立法會候選人遭集體DQ事件後,市民已目睹澳門變成「自我審查」、「不能夠表達意見」的社會,今日判決未必再對社會帶來多大衝擊。
人權觀察亞洲區副主任王松蓮(Maya Wang)表示,國安定罪向澳門「所有以和平方式提出批評的人士發出了令人不寒而栗的信號」。
區錦新持有葡萄牙國籍。2025年7月30日,區被捕後,歐盟對外行動署譴責中方抓捕歐洲公民,形容事情的發展加劇了人們對澳門「政治多元化和言論自由持續受到侵蝕的擔憂」。中國外交部駐澳門公署其後批評歐盟「蓄意攻擊澳門法治、粗暴干涉澳門事務和中國內政」。
Open Questions
- 具體涉及的『境外組織』名稱為何?
- 指派律師的具體身份及溝通細節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