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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審查通過地方選舉候選人資格,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嘉義縣服務處主任何博倫因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被判刑確定且保護管束尚未執行完畢,依選罷法規定不得登記為嘉義縣議員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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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何博倫因涉及立委罷免案不實連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被判刑確定,且於候選人名單公告前保護管束尚未執行完畢。
中選會公告立委王育敏嘉義縣服務處主任何博倫不得登記為議員候選人。
中選會今(16日)審查通過今年底地方選舉縣市首長、議員候選人資格,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嘉義縣服務處主任何博倫以無黨籍參選嘉義縣第6選舉區議員選舉,他因去年立委罷免不實連署案,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被判決確定,且於候選人名單公告前保護管束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11款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何博倫因涉及立委罷免案不實連署,將黨員名冊所載黨員個人資料,抄寫在罷免案提議人名冊,去年底嘉義地方法院依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向公庫支付20萬元,及向指定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機構或團體,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
中選會表示,何博倫經嘉義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經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及最高法院判決上訴駁回,維持原審判決並於今年9月10日確定;何博倫於候選人名單公告前,保護管束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11款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Open Questions
- 何博倫後續是否會提出行政救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