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33歲男與父口角竟當街開3槍 遭判刑7年
台中市王姓男子與父親發生口角,竟從櫃子掏出改造手槍,朝水溝及天空連轟3槍恐嚇父親,台中地院審理近日宣判,依非法寄藏槍枝及公眾場所開槍等罪,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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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33歲王姓男子於2025年8月因工作問題與父親口角,竟拿出改造手槍連開3槍恐嚇。警方獲報後於13分鐘內將其逮捕。台中地院近日審結,依非法寄藏槍械及公眾場所開槍罪,判處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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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台中市王姓男子於2025年8月22日下午在南屯區住家工廠因工作問題與父親口角,持改造手槍開3槍恐嚇。
台中市33歲王姓男子與父親發生口角,竟從櫃子掏出藏匿多年的改造手槍,先朝水溝開1槍,再朝天空連轟2槍恐嚇父親,警方獲報將他逮捕,台中地院審理,近日認定王男非法寄藏具殺傷力槍枝並在公眾場所開槍,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
判決指出,王男於2025年8月22日下午,在南屯區自家工廠,與67歲父親因工作問題發生口角,一時情緒失控,跑到櫃子拿出改造手槍,裝填3發子彈後接連開槍,隨即徒步逃逸,所幸3槍均未造成人員傷亡,但突如其來的槍響,也讓附近民眾嚇了一跳。
轄區警方獲報立即成立專案小組,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迅速掌握王男逃逸路線,在案發後約13分鐘,於距離現場約500公尺加油站將他逮捕,查扣改造手槍1把及7發子彈,王男供稱槍彈是2020年間,由綽號「黑狗」已歿友人寄藏,直到此次與父親爆發衝突,才將槍枝拿出犯案。
王男出庭稱,從小遭父親毆打,長期累積的成長陰影,讓他遇事無法理性思考、和平解決問題,請求依刑法「情堪憫恕」規定減刑,法官認為,王男協助寄藏槍枝長達5年,此次更在公共場所開槍,難認有何特殊情狀足以令人同情,但與父親爭執後臨時犯案,並無事先預謀,與擁槍自重、蓄意犯案者相比,情節尚非嚴重。
中院最終依非法寄藏非制式手槍罪判5年4月、併科罰金5萬元;另依在公眾場所開槍射擊罪判5年6月、併科罰金5萬元,2罪合併應執行7年,可上訴。
Open Questions
- 王男是否會提出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