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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一名6旬阿嬤婚後遭老公長期精神暴力與控制,忍耐35年後於114年聲請保護令並提離婚訴訟,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婚姻關係已無法回復破綻,判准離婚,結束35年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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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阿嬤民國80年結婚,育有三名成年子女,婚後遭老公長期精神暴力、控制與情緒勒索,包括言語羞辱、恐嚇、偷翻私人物品及質疑社交互動,導致身心受創需就醫,忍耐30餘年直至子女成年後才聲請保護令並提離婚訴訟。
屏東一名6旬阿嬤民國80年與老公結婚,育有3名子女(現已成年),婚後老公長期對她精神暴力,阿嬤為了家庭完整及顧及子女年幼,長期隱忍老公控制與情緒勒索,老公常常言語羞辱、恐嚇,還質疑與人互動太密切,讓阿嬤身心受創,必須到精神科就診,114年阿嬤聲請保護令,但老公仍然透過子女干擾,阿嬤在忍無可忍下,提出離婚訴訟,屏東地方法院判准,結束35年的婚姻。
阿嬤向法官指出,老公性情多疑偏激,長期有偷翻原告私人物品、無端懷疑原告交友狀況、言語羞辱、恐嚇原告等行為,在忍耐30多年後,子女都已成年,114年她提起勇氣,聲請保護令,不再容忍老公的家庭暴力,不但要求老公不得再騷擾、接觸她,並且提出離婚訴訟,老公為挽回阿嬤,還親筆寫下承諾書不會再干擾,否則願意離婚,她念及多年夫妻情分,一時心軟,撤回了離婚訴訟,但老公過一段時間後變本加厲,跟蹤騷擾她並索討財產,她與同事聚餐,老公竟向子女抱怨她跟男生吃飯,並透過子女施壓,大吵大鬧,讓她忍無可忍決定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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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理認為,兩人的婚姻關係,已發生重大且無法回復之破綻,難以繼續共同生活,難有復合之可能,因此判決離婚。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Open Questions
- 離婚後財產分割情況如何?
- 老公是否會繼續透過子女騷擾阿嬤?
- 阿嬤是否獲得足夠的社會福利或心理支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