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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男子末永拓也獲宣告癌症餘命僅剩數月後,於仙台市撿獲2200萬日圓現金並揮霍,遭法院依侵占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法官認為其自暴自棄行為不足以作為緩刑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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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被告在獲知癌症復發且餘命僅剩2至3個月後,在仙台市拾獲保全公司遺失的2200萬日圓現金並據為己有。
(中央社東京7日綜合外電報導)日本一名男子今年3月被醫師宣告癌症復發、僅剩2至3個月壽命,當天竟在路邊撿到2200萬日圓現金。他將錢據為己有並大肆揮霍,因侵占罪6日遭法院判處6個月拘禁刑。
日本TBS電視台、朝日電視台報導,今年3月5日,43歲的被告末永拓也在住院的醫院被告知癌症復發,醫師宣告他只剩2至3個月的生命。
末永返家途中,在仙台市青葉區路邊發現一個掉落的袋子。他好奇袋中內容,撿起後帶到附近公園的廁所打開,才發現裡面裝著2200萬日圓(約新台幣455萬元)現金。
末永在庭上表示:「我當時覺得,這是神明給我的。」
他將這筆錢用在到越南拜訪女友老家、與朋友到伊勢旅行、飲食和支付治療費等,到7月遭逮捕前已花掉約1800萬日圓(約新台幣372萬元)。
報導指出,這筆現金是運送現金的保全公司人員不慎掉落的。末永7月因涉嫌侵占遭逮捕,當時已超過醫師宣告的餘命期限。
10月19日首度開庭時,檢方認為末永犯行「極度自私」,求處1年拘禁刑;辯方則請求給予緩刑。
保全公司的損失已由保險理賠,末永須每月向保險公司償還3萬日圓,但要還清預計得花50年以上。
仙台地方法院6日宣判,法官指出:「要求被告今後50年以上每月償還3萬日圓,是否真能履行,不得不說令人存疑。」
對於末永是在獲知餘命後才撿到現金,法官表示:「即使他因餘命宣告而自暴自棄,可酌情考量的程度仍有限。即使充分考量沒有前科等有利情節,也難以認定本案適合緩刑,不得不判處實刑。」
Open Questions
- 被告目前的健康狀況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