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千萬別全遷走!少這條件地價稅「恐多4倍」 11月開徵別踩雷
地價稅採總歸戶制,民眾遷戶籍需留意自用住宅優惠稅率適用資格
Quick Look
115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新竹市稅務局提醒民眾注意總歸戶制計算方式。此外,若因就業或就學遷移戶籍,原址須留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否則將喪失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稅額恐增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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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地價稅採總歸戶制,同一縣市內土地合併計算。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為2‰,一般用地稅率則為10‰至55‰。
已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的民眾,如因就業或就學需要遷移戶籍,原址至少應由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一人設籍,才能繼續享有優惠。
115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稅單近日也將陸續寄發。新竹市稅務局提醒,民眾收到稅單後,應先確認納稅義務人姓名、課稅土地地段、地號、筆數及適用稅率等資料是否正確,再依限繳納。另外,地價稅採「總歸戶制」及「累進稅率」計算,同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內所持有的土地,無論筆數多寡,均會合併計算地價稅,並核發1張稅單,提醒納稅義務人留意相關資訊。
稅務局表示,地價稅是以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個直轄市或縣(市)內所有土地的地價總額為計算基礎,依地價總額所處級距,採累進稅率(10‰至55‰)課徵。土地如符合地價稅特別稅率或減免條件,土地所有權人須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自當年度適用;逾期申請者,則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
每年地價稅開徵期間,常有民眾詢問,為什麼持有多處房地,會收到多張房屋稅單,但地價稅單卻只有1張,是不是漏寄了?稅務局解釋,其實並非漏寄,而是地價稅與房屋稅的課徵方式不同。地價稅採「總歸戶制」,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內所有土地會合併歸戶計算,並僅核發1張稅單;房屋稅則採「按戶課徵」,每一戶房屋原則上只會核發1張稅單。
稅務局提醒,已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2‰)的民眾,如因就業或就學需要遷移戶籍,原址至少應由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一人設籍,才能繼續享有優惠。若全戶戶籍遷出,即使實際居住於原址,也不符合資格,將改按一般用地稅率(10‰至55‰)課徵,稅額恐增加至少4倍。民眾在遷移戶籍前,務必審慎評估,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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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其他減免條件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