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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山小農陳沅農與威加國際業務經理陳鍾秀惠涉嫌以低價中國苦茶籽冒充台灣貨,騙取永豐餘生技等客戶信任,銷售金額達1778萬餘元,台北地檢署今依詐欺、標示不實等罪起訴兩人,並建請從重量刑。
AI-generated summary
Why It Matters
曾獲烏龍茶金質獎的阿里山小農陳沅農涉嫌與威加國際業務經理陳鍾秀惠以低價中國苦茶籽冒充台灣貨,為取信永豐餘生技,甚至帶客戶實地走訪阿里山茶園,謊稱陳男就是茶園所有者。
曾獲烏龍茶金質獎的阿里山小農陳沅農,涉嫌與威加國際業務經理陳鍾秀惠以低價中國苦茶籽冒充台灣貨;為取信永豐餘生技,甚至帶客戶實地走訪阿里山茶園,謊稱陳男就是茶園所有者。台北地檢署查出,涉案苦茶油銷售達1778萬餘元,今依詐欺、標示不實等罪起訴2人,並建請從重量刑。
起訴指出,陳鍾秀惠為威加業務部經理,全權負責苦茶油生產、苦茶籽採購,並研發「高仰三苦茶油」;陳沅農則是威加苦茶籽原料供應商。陳女為降低成本,自2023年起向製油廠購買中國苦茶籽製成的苦茶油,或委託以中國籽製油,再裝瓶貼上100%台灣原生苦茶籽、原產地台灣等標籤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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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起,陳沅農再向製油廠及合作社採購共1萬884公斤中國苦茶籽,以每公斤平均190元賣給威加,陳女混合其他中國籽製油後,繼續以「高仰三苦茶油」販售,前後銷售逾1362萬元。
檢調另查出,威加替庭茂農業生技代工時,庭茂原要求使用台灣產苦茶籽,陳女卻向威加業務隱瞞實際使用中國籽,使業務誤向庭茂表示原料來自嘉義阿里山。庭茂因此先後委託生產750瓶「NICE GREEN極品苦茶油」,並支付37萬餘元,實際拿到的是以中國苦茶籽製成的產品。
檢調追查,陳鍾秀惠、陳沅農為取信永豐餘生技,2024年11月曾帶對方人員前往阿里山來吉村參觀茶樹園,並謊稱陳男就是該茶園所有者,使對方誤信威加能取得足量台灣產金花小菓苦茶籽,先後預訂共1萬瓶「在地金花小菓苦茶油」,實際仍以中國籽製油,銷售達379萬餘元。
直到今年7月,永豐餘自主檢驗「在地金花小菓苦茶油」發現苯駢芘超標,主動通報食藥署,才循線揭開產地造假。主管機關後續追查,同批原料還涉及威加「高仰三苦茶油」及庭茂苦茶油,多批產品遭下架。
檢方統計,威加銷售涉案苦茶油取得1778萬9207元,陳沅農供應中國苦茶籽取得206萬7960元,均請求法院宣告沒收,並指2人隱瞞產地、賺取價差,侵害消費者對食品安全及品質的信賴,建請從重量刑;威加負責人及另2名產品部經理,因不知苦茶籽來源,均不起訴。
What to Watch
AI outlook — possibilities, not facts
法院將依詐欺罪判處陳沅農與陳鍾秀惠有期徒刑,並宣告沒收其不法所得
Likely · Within months
永豐餘生技與庭茂農業生技可能對威加國際提出民事損害賠償
Possible · Within months
Open Questions
- 中國苦茶籽的具體採購管道是什麼?
- 是否有其他廠商或產品也受此產地造假影響?
- 檢調是否會追究威加國際內部審核機制的疏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