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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警察局將於116年1月12日啟用6處新增及1處移置的科技執法設備,其中固定式2處取締闖紅燈及未停讓行人,移動式4處取締闖紅燈,市長高虹安強調設置目的為保障交通安全而非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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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新竹市警察局設置科技執法設備以取締交通違規,此次新增6處及移置1處設備,旨在降低闖紅燈及未停讓行人違規行為。
竹市明年元月新增6處、移置1處科技執法。(記者蔡彰盛攝)
新竹市警察局建置6處科技執法設備(2處固定式、4處移動式)並遷移1處原設置移動式科技執法,今至116年1月11日實施宣導期,並自116年1月12日起正式啟用執法。
新竹市警察局說,新增6處路口及取締項目,其中固定式科技執法2處以「闖紅燈及未停讓行人」違規為取締標的,擇定「中山路/北大路/四維路口」及「西大路/食品路/寶山路口」等2處易肇事路口;移動式科技執法4處以取締「闖紅燈」違規為取締標的,擇定「光復路/建中路口」、「中華路/民生路」口、「中華路/中山路口」及「經國路/水田街口」等4處闖紅燈肇事較多路口。另考量中華路二段與林森路口科技執法已有成效,將設備移置至南大路與公竹路口,取締「未停讓行人」違規,宣導及正式執法日期與上述6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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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長高虹安表示,設置科技執法並非是為了處罰,而是為了保障市民的交通安全,培養安全的用路習慣及觀念,藉由市府及市民共同努力,一同打造優良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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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 Questions
- 科技執法設備的具體型號和廠商為何?
- 設置後預期能減少多少起交通違規事件?
- 是否有配套的宣導方案來提升民眾遵守交通規則的意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