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台64線遭丟包4車輾過 司機遺棄致死判刑13年
温姓替代役男搭乘多元計程車遭司機林宇濬丟包快速道路,連遭4輛車輾過慘死。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今日依遺棄致死罪判處林男13年徒刑。
Quick Look
政大雙學士温姓男子今年1月搭乘多元計程車,行經台64線時遭司機林宇濬丟包車道,隨後遭4輛車輾過身亡。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今日依遺棄致死罪,判處林男13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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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擁有政大雙學士學位的温姓替代役男,搭乘多元計程車時遭司機丟包於台64線快速道路,隨後遭多車輾過身亡。
擁有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系、企管系雙學士的温姓替代役,今年1月25日搭乘多元計程車行經台64線快速道路西向27.5公里(往板橋方向)時,遭司機林宇濬丟包台後,遭4輛轎車輾過慘死,檢方依遺棄致死罪起訴並求刑11年,家屬則主張是殺人罪希望判處無期徒刑,林男僅坦承過失致死。經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後,今日依遺棄致死罪,判處林男13年徒刑,可上訴。
本案是發生於去年1月25日,25歲温男到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二段訪友後,透過Bolt平台叫車;林男於凌晨2時7分承接訂單後,開車載温返回板橋住處,途經中和台64線往板橋匝道時,温男突倒臥於後座,林竟於凌晨2時19分,在台64線西向27.5公里處(往板橋方向)道路線與隔音牆處停下,遺棄被害者即駕車離去;凌晨2時22分至31分,倒臥在快速道路上的温男連遭4輛汽車輾過,頭顱破裂、全身多處骨折慘死。
檢方依可處無期徒刑及7年以上徒刑的遺棄致死罪起訴,全案由國民法官自本週一開始審理,家屬委任律師團則主張是殺人罪,林否認殺人及遺棄致死,但又稱死者死亡與他所為無因果關係。
被害者家屬今日說林男的犯罪手段就是「冷血的故意殺人」,斥責他無良、惡魔,犯後避重就輕、逃避責任,只想以自己有未成年小孩博取同情以獲取輕判,毫無反省之意,請國民法官主持公道,依殺人罪予以嚴厲懲罰判他無期徒刑;檢方則以遺棄致死罪求刑11年。
Open Questions
- 檢方或被告是否會提起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