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進度:78處土地完成變更,面積逾整體5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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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自2019年起檢討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18個都市計畫區共237處土地納入檢討,其中78處完成第一階段變更,土地面積逾整體5成,另有159處進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程序,工作持續推進中。
AI-generated summary
Why It Matters
苗栗縣政府自2019年起全面檢討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針對長期未徵收、未取得或現況已無公共設施需求的土地進行重新檢視。
苗栗縣共計18個都市計畫區,共237處納入專案通盤檢討。(示意圖、資料照)
苗栗縣政府自2019年起全面檢討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針對長期未徵收、未取得,或現況已無公共設施需求的土地重新檢視,全縣共計18個都市計畫區,共237處納入專案通盤檢討。
其中,78處已完成第一階段都市計畫變更並發布實施完成變更土地面積已逾整體檢討面積5成;另有159處已進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程序,包括66處完成部都委會大會審議、93處完成專案小組審查,整體檢討工作持續向前推進。
苗栗縣政府表示,目前已有頭份交流道、苗栗交流道、外埔漁港、明德水庫及竹南頭份等5個都市計畫區完成第一階段都市計畫變更並發布實施,共計78處土地,雖然完成第一階段的都市計畫區占18區中的5區,但從土地面積來看,完成變更的土地已超過整體檢討面積5成,顯示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已有具體成果,部分長期受都市計畫限制的土地,已依變更後計畫調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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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竹南頭份都市計畫區已進一步推動第一波跨區市地重劃作業,透過整體開發改善公共設施及土地利用,持續帶動都市發展。
大湖、苗栗、三義及公館等4個都市計畫區,共66處土地,已完成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大會審議,縣府目前正依審議結果辦理計畫修正、再公開展覽及後續核定等程序。縣府提醒,完成部都委會大會審議並不代表土地已立即完成解編,仍須完成後續法定程序,並以最後發布實施的都市計畫內容為準。
而苑裡、卓蘭、銅鑼、南庄、頭屋、三灣、後龍、通霄及造橋等9個都市計畫區,共93處土地,已完成部都委會專案小組審查,縣府正依專案小組審查意見修正都市計畫書、圖,預計於今年底前陸續提送部都委會大會審議,持續推動案件往下一階段邁進。
縣府表示,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並非全面解編,而是重新確認每筆土地是否仍有公共建設需求,對於仍有公園、學校、停車場、機關、兒童遊戲場、廣場等塊狀公共設施需求的土地,仍會予以保留;對於已無保留必要,或可透過其他方式提供公共設施的土地,則依都市計畫法定程序研議變更,讓土地逐步回復合理使用。
縣府強調,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自2019年推動至今,已由個案檢視逐步擴大至18個都市計畫區共237處土地全面檢討,目前78處完成第一階段變更,完成變更土地面積逾5成,另159處進入中央審議程序,相關工作正持續加速。
What to Watch
AI outlook — possibilities, not facts
苗栗縣將於今年底前將93處土地提送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大會審議
Likely · Within months
完成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大會審議的66處土地將進入計畫修正、公開展覽及後續核定程序
Very likely · Within months
Open Questions
- 剩餘159處土地何時能完成審議並實施變更?
- 是否有土地因公共需求被保留而引發爭議?
- 變更後土地使用是否符合原住民或農民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