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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鳶嘴山登山步道近日傳出28處引導繩索遭人惡意割斷。前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表示,此行為已構成犯罪,若因破壞安全設施致人死亡,最重可處無期徒刑。他呼籲山友拍照檢舉。
AI-generated summary
Why It Matters
台中鳶嘴山登山步道近日發生引導繩索遭惡意割斷事件,前政務委員張景森對此行為提出法律警告,指出其嚴重性與法律後果。
割繩索、拆路條是犯罪!台中鳶嘴山登山步道近日傳出28處引導繩索遭人惡意割斷,前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今日表示,若在危險路段拆除安全繩或防迷路條,因而致人死亡,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山友可拍照向主管機關或警方檢舉。
張景森發文指出,走過中級山的人都知道,山上的繩索、路條、警示標示,在崩塌地、陡坡、裸岩、稜線岔路是山友判斷方向、避免墜落與迷途的重要依據。過去有些登山魔人自以為比別人更懂山林,更愛山林,他們認為山上不應該架繩索、綁路條。他們甚至於自認為是替天行道、保護自然,任意動手割斷繩索、拆除布條。
張景森提及,山林當然不應濫掛路條、濫設繩索,但要不要拆、哪些該留,應由主管機關或受託維護團體依路線安全與生態影響判斷,不是由個人任性拆除。這不是登山哲學爭議,而是犯罪與否問題。
張景森強調,這類行為不是無法可管。若繩索、路條、標示是林保署、國家公園或受託團體設置,可能構成《刑法》第138條「毀損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鳶嘴山過去已經有了案例,有人割斷林業單位管理的引導繩,雖辯稱是為了愛護樹木,台中地方法院仍判他有期徒刑4個月。即使設施是民間山友或登山團體設置,故意剪斷、丟棄,也可能構成《刑法》第354條普通毀損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
張景森舉例,若是在危險路段拆除安全繩或防迷路條,足以造成山友迷路、墜落、失溫,還可能觸犯《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而致人死亡,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張景森呼籲山友,若發現有人惡意割繩、拆路條、破壞警示標示,應該加以勸導,不用跟他辯論登山哲學,不用跟他囉嗦,拍照、記錄時間地點,並向主管機關或警方檢舉就好!山林需要管理,登山安全也需要大家共同守護。
What to Watch
AI outlook — possibilities, not facts
主管機關或警方將針對破壞者展開調查。
Very likely · Within weeks
Open Questions
- 破壞者是否已被逮捕?
- 破壞的確切動機為何?
- 主管機關將如何加強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