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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鄭姓男子在臉書社團以高額片酬為餌,誘騙多名女子拍攝成人影片,並假冒攝影師兼男優與對方發生性行為後拒絕付款。一審判刑7年,二審改判合併執行4年10月及10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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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鄭姓男子在臉書社團以高額片酬為餌,誘騙多名女子拍攝成人影片,並假冒攝影師兼男優與對方發生性行為後拒絕付款。一審判刑7年,二審改判合併執行4年10月及10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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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article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by 自由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