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教產等9工會籲廢除校事會議 建立名譽回復與補償機制
教育部修正教師解聘辦法與考核辦法,明定合理管教得直接結案。台灣教育產業工會等9個教師工會批評僅屬「微調」,要求廢除校事會議並建立名譽回復機制。
Quick Look
教育部公布校事會議改革版,明定合理管教可直接結案與外聘調查條件。台灣教育產業工會等9工會批評此舉僅屬微調,未能解決根本問題,要求廢除校事會議並將教師名譽回復及補償機制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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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教育部修正教師解聘辦法,針對校事會議程序進行調整,引發教師團體對於制度變革的不滿與討論。
教育部今(7)日公布校事會議再改革版,明定教師行為若顯屬依法不予處罰或符合合理管教規範,學校應直接結案;一般懲處案件則進一步明定外聘調查條件。台灣教育產業工會等9個教師工會今發聲明批評,教育部只是「微調」,未解決校事會議根本問題,要求廢除校事會議,並將教師名譽回復及補償機制入法。
教育部修正教師解聘辦法第8條、第9條之2,學校接獲檢舉後,若教師行為顯屬依法不予處罰,或符合學校依法訂定的輔導管教規範,應直接結案,不必再召開會議決定是否受理;主管機關接獲檢舉,若顯屬依法不予處罰,也可直接結案。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則明定,因員額編制、偏遠地區或其他特殊情形,校內調查確有困難時,才可派校外人員調查。
台教產理事長郭彥成表示,校事會議長期存在角色及權責爭議,且調查程序耗費時間,原本可透過親師溝通或校內輔導處理的衝突,也可能進入正式調查,增加教師及學校行政負擔。
郭彥成質疑,此次考核辦法雖明定外聘調查條件,但仍保留「其他特殊情形」,認為界線不夠明確,可能成為外聘調查的彈性空間;此外,雖已排除匿名檢舉,但工會認為,學校面對欠缺具體事證或惡意檢舉時,仍可能因擔心被質疑「吃案」而啟動程序。
台教產等9工會提出3項訴求,包括廢除校事會議,將行政裁量及管教職權還給學校,並明定惡意濫訴、缺乏具體事證案件得拒絕受理;在制度廢除前縮短調查時程;另建立教師名譽回復及補償機制,對經調查證實遭誣告或濫訴的教師,應有公開澄清及名譽回復措施,並研議補償教師配合調查所衍生的相關損失。
聯合發表聲明的9大工會包括台灣教育產業工會、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基隆市教師職業工會、苗栗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新竹市教師職業工會及新竹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
Open Questions
- 教育部是否會進一步採納工會廢除校事會議的訴求?
- 未來外聘調查的實際執行標準如何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