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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代表民進黨參選桃園市楊梅區議員的蕭立妍,被控委託趙姓議員參選人以每份200元代價收購連署書協助郭台銘參選總統,一審判無罪,檢方上訴遭高等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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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蕭立妍曾代表民進黨參選桃園市楊梅區議員,此案涉及她被指控協助郭台銘收購總統選舉連署書,一審因證據不足判決無罪,檢方提起上訴。
曾代表民進黨參選桃園市議員的蕭立妍。(資料照)
曾代表民進黨參選桃園市楊梅區議員的蕭立妍,被控以每份200元代價,委託同屆趙姓議員參選人,替有意參選總統的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收購連署書,遭桃園地檢署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一審桃園地院認定證據不足,判蕭女無罪。檢方提起上訴,高等法院今宣判駁回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46歲的蕭立妍與郭台銘陣營聯繫連署與資金調度事宜,2023年10月與趙姓議員參選人碰面,先後交付800份空白連署書及5萬元,指示趙男以每份200元代價找具資格民眾連署。檢調同月底發動搜索,查扣297份完成的連署書,趙男認罪後遭判刑1年2月、緩刑3年,參與連署者則獲緩起訴,蕭女當時人在境外,返國後遭傳喚、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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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女審理時否認涉案,主張與趙男見面是為償還欠款,未委託對方收購連署書,出境也是事先安排的洽商行程,並非避風頭。
一審桃園地院認為,趙男偵查及審理期間證述前後不一、存有矛盾,可信度不足;雙方通訊軟體聊天紀錄也未顯示蕭女曾出錢委託趙男收購連署書。全案除趙男單一指證外,欠缺其他補強證據,無法認定蕭女犯罪,因此判決無罪。
檢方提起上訴,高等法院認為一審判決無違誤,今駁回檢方上訴。
Open Questions
- 趙姓議員參選人是否真的收受委託進行連署書購買
- 郭台銘陣營是否知悉此事
- 是否還有其他未被查獲的連署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