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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吳姓男子透過抖音認識13歲國中少女,開白色奧迪從苗栗南下屏東苦等10小時約會,帶其至汽車旅館連續三次性交,少女將懷孕擔心寫在測驗紙被老師通報。一審否認犯行被判3年6月,二審認罪並與少女家屬和解付35萬元,高雄高分院認定情輕法重改判2年徒刑。
AI-generated summary
Why It Matters
吳姓男子透過抖音認識就讀國中的13歲少女,發展為網路情侶。2023年2月3日,吳男開白色奧迪從苗栗南下屏東赴約,因少女家教嚴格而在超商外苦等10小時直至凌晨才見面。
吳姓男子開奧迪車從苗栗南下屏東苦等10小時,載13歲抖音小女友至摩鐵無套性交,少女被把心事寫在隨堂測驗紙,被老師撿到通報。一審時,吳男否認涉案遭重判3年6月,二審他全盤認罪並以35萬元和解,高雄高分院認定情輕法重,改判2年徒刑。
判決指出,18歲的吳姓男子透過抖音結識就讀國中的13歲少女,兩人發展為網路情侶。2023年2月3日,吳男特地開著白色奧迪從苗栗南下屏東赴約,但少女家教嚴格無法隨時出門,吳男在超商外苦等10小時,直到凌晨少女才溜出家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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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碰面後,吳男隨後以疲憊想休息為由,將少女載往屏東市區某汽車旅館,並在退房前接續性交共3次。吳男「射後不理」,少女將擔心懷孕的心情寫在隨堂測驗紙上,被學校老師撿到後依法通報。
屏東地方法院審理時,吳男否認犯行,辯稱少女照片看起來很成熟「以為她25歲」,甚至在開庭前試圖串證。法官認定他毫無悔意,依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徒刑3年6月。
吳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時,吳男不僅改口認罪,更積極與少女及其父母進行調解,最終達成35萬元和解並先給付部分款項。少女與家屬也開立調解筆錄,表示願意原諒吳男。
法官認為吳男符合「情輕法重」的減刑規定,因此撤銷原判決量刑,改判徒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What to W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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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男可能對二審判決提出上訴
Possible · Within months
Open Questions
- 少女是否真的懷孕?
- 和解金是否已全數支付?
- 吳男是否會再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