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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台南永康區全家超商店員丁姓男子因被疑侵占款項,遭女店長陳羿伶夥同海文堂組長劉佳宥與曾漢仁等人拘禁毆打、強逼簽和解書並索款,後被曾漢仁槍擊腰部,自覺求救無門從13樓跳下身亡。最高法院依攜帶凶器強盜等罪判處陳羿伶12年、劉佳宥17年、曾漢仁14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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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2023年4月27日凌晨,台南永康區某全家超商店員丁姓男子被女店長陳羿伶懷疑侵占店內款項,陳羿伶夥同海文堂組長劉佳宥及其成員將其拘禁毆打,強逼簽和解書並索款100萬元及金項鍊。
2023年台南永康區1名丁姓超商店員墜樓身亡後,檢警查出是因為被懷疑侵占公司款項,被女店長陳羿伶夥同四海幫海文堂組長劉佳宥與曾漢仁等人拘禁、毆打並強迫交錢。丁男本想逃離,但被曾男槍擊腰部,最終自覺求救無門,於是從13樓住處陽台躍下,傷重不治。最高法院依攜帶凶器強盜等罪判處陳羿伶12年、劉佳宥17年、曾漢仁14年。全案定讞。
陳羿伶為台南永康區某全家超商女店長,因為懷疑丁男侵占店內款項,所以夥同劉佳宥處理丁。劉佳宥找來多名組織內部的成員,於2023年4月27日凌晨到該超商,持金屬扳手、酒瓶等毆打丁的頭部、身體,並強逼他簽寫100萬元的本票與和解書,並要求丁交出1條金項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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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被毆打後,請了4天假直到5月2日才回到超商上班,劉佳宥、曾漢仁、高品揚等人知道以後,又召集多名幫派成員前往超商對丁下手。隔日凌晨,丁被叫進超商倉庫,遭眾人質問有無侵吞款項,過程中眾人持水管持續毆打其手部、臀部,丁不堪凌虐,說出自己侵占20萬元。
劉佳宥等人與丁母聯絡,並要求其匯款20萬元等,過程中還逼丁下跪、脫褲子並不斷對其毆打。丁不堪凌虐,致電母親要求其把20萬匯到陳羿伶帳戶中。收到錢以後,劉佳宥變本加厲,指示眾人把丁帶往高雄某處,並繼續向丁的家人索款。
丁得知以後,以身體不適為由、在曾漢仁及何姓少年的監控下回到永康大樓13樓住處,事後因為丁不願返回超商,曾漢仁拿槍抵住其腰間進行恫嚇,並擊發槍枝,子彈貫穿丁的腰部。最後,丁自覺求助無門,因此從住處陽台跳下地面,最後因頭、胸、腹部鈍傷併多處骨折及器官破裂,導致多器官損傷併出血而亡。
台南高分院二審判決,依結夥3人以上強盜罪、結夥3人以上攜帶凶器強盜罪併處陳羿伶12年徒刑、劉佳宥17年徒刑;依結夥3人以上強盜罪、結夥3人以上攜帶凶器強盜罪、傷害致人於死罪併處曾漢仁14年徒刑。
其餘被告,超商女店員方秋絨犯結夥3人以上攜帶兇器強盜罪判處7年2月徒刑;組織成員高品揚犯結夥3人以上攜帶兇器強盜罪,處有期徒刑7年2月徒刑;陳羿伶的男友林志豪犯結夥3人以上強盜罪處8年徒刑。
案件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並無違誤,故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Open Questions
- 丁姓男子是否確實侵占了20萬元店款?
- 海文堂在此案中的具體組織結構與成員數量是多少?
- 曾漢仁持槍的來源與是否具有合法槍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