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公布2026上半年金融檢查缺失:集中四大領域
涵蓋10大業別,重點包括防制詐騙洗錢、消費者保護、內部管理及資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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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公布2026年上半年金融檢查缺失,涵蓋10大業別,重點集中於防制詐騙洗錢、消費者保護、內部管理及資訊安全四大領域。金管會特別點名銀行辦理房貸壽險時的不當勸誘行為,並要求金融機構強化內部控管與客戶審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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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金管會依循金融檢查指導原則,定期公布金融機構主要檢查缺失,旨在提升檢查透明度並協助業者改善內部控管。
金管會指出,2026年上半年主要檢查缺失涵蓋金融控股公司等10個業別,主要集中在四大領域,包括「防制詐騙、洗錢、打擊資恐及反武擴」、「消費者保護」、「內部管理」及「資訊安全」。其中,金檢發現銀行辦理房貸壽險時,有暗示客戶必須搭配購買,或是爭取較低利率為由,勸誘客戶投保房貸壽險等缺失。
檢查局副局長郭文龍表示,為維持檢查作業透明度,金管會依循「金融檢查指導原則」,於今日公布今年度上半年金融機構主要檢查缺失,內容係篩選各業別屬重要制度面或具普遍性質之缺失態樣,依不同業務項目列示,並敘明改善作法。
2026年上半年主要檢查缺失涵蓋金融控股公司等10個業別,主要缺失集中在四大領域,在消費者保護方面,金管會發現部分金融機構有以下問題:
第一,沒有建立有效的監控機制,及早發現客戶與理財專員、招攬通路或業務員使用相同通訊地址的情況。
第二,辦理房屋貸款時,沒有充分告知客戶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投保房貸壽險,導致客戶誤以為投保房貸壽險是取得貸款的必要條件;也有以可以爭取較低利率為由,勸誘客戶投保房貸壽險的情況。金管會表示,壽險與貸款綁在一起,也不得不當勸誘客戶投保。
第三,辦理基金廣告及行銷時,沒有依規定揭露相關資訊或警語,或未依規定製作基金簡式公開說明書。
第四,受理非專業投資人買進具損失吸收能力的債券(TLAC債券),或向沒有簽訂推介契約的客戶,推介買賣特定有價證券。
金管會表示,上述缺失改善作法包括:為防範理財專員或業務員挪用客戶款項,應建置客戶與理財專員或業務員通訊資料之比對機制;辦理房貸業務不得搭售或不當勸誘房貸壽險商品;銷售基金應依規於廣告內容中揭露相關警語或資訊,平衡報導獲利及風險,並依規編製基金簡式公開說明書落實金融消費資訊揭露;辦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應向客戶說明可能風險後,與客戶簽訂推介契約,並依規定推介適合金融商品。
在「防制詐騙、洗錢、打擊資恐及反武擴」方面,包括:第一,有金融機構在客戶從籌備處變更為正式公司時,沒有確實重新進行客戶審查,因此未能及時發現該公司具有警政署公布的人頭公司開戶異常特徵,而且公司開戶後不久,就陸續遭165聯防機制通報。
第二,有客戶申請使用虛擬帳號後,頻繁遭通報為警示帳戶,且代收交易金額大幅增加,但金融機構沒有進一步落實審查;也有在提供服務前,未確實確認客戶身分的情況。第三,金融機構接獲警察機關通報警示電子支付帳戶後,沒有立即將相關資料通知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第四,部分客戶經常由第三人代理辦理匯款交易,但金融機構沒有留下足以證明代理事實的相關資料。第五,法人客戶多次出現疑似洗錢交易警示,且交易模式與一般公司正常營運的收付款情形不符,但金融機構沒有進一步了解交易及業務往來的真實性。
金管會表示,金融機構在辦理開戶時,應確實做好客戶審查,如果發現疑似人頭帳戶或虛設行號,就應拒絕開戶。
金管會表示,透過定期公布金融機構主要檢查缺失及改善作法,希望協助金融機構掌握監理關注重點,主動檢查自身作業是否有需要強化的地方,進一步改善作業流程及內部控管機制。
Open Questions
- 哪些具體金融機構涉及上述缺失?
- 後續是否有針對違規機構的裁罰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