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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副議長之姪蔡晉財因在媽祖遶境期間,率眾鬥毆並打傷前立委曾蔡美佐及其兒子等人,遭檢方依妨害秩序罪起訴,並求處最高七年六個月徒刑。蔡晉財遭羈押後移審,法官裁定三十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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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雲林縣副議長之子蔡晉財率眾在媽祖遶境期間,因停轎參拜問題與前立委曾蔡美佐兒子發生口角,進而施暴,造成多人受傷及曾蔡美佐跌倒骨折。
雲林縣副議長、北港朝天宮董事長蔡咏鍀之子、也是民眾黨立委蔡春綢的姪子蔡晉財,上個月糾集廿多人前往前立委曾蔡美佐住處前施暴,並毆打曾蔡的兒子等人,過程中造成曾蔡美佐跌倒,共計五人受傷。雲林地檢署昨天偵結,依妨害秩序罪嫌起訴蔡晉財等十七人,其中首謀蔡晉財被檢方求處該罪最高刑度七年六個月徒刑。
雲林地檢署指出,廿二歲蔡晉財在北港朝天宮媽祖遶境期間,得知虎爺轎班行經曾蔡美佐住處時雙方因停轎參拜問題發生口角,上月七日凌晨四點多糾集林男等廿二人在曾蔡住處前伺機滋事。
媽祖遶境滋事 宗教活動蒙陰影
蔡晉財等人與曾蔡的兒子曾維斌等人發生口角,蔡當場指向曾蔡的住處方向叫罵,一群人即持拒馬、三角錐、塑膠椅及鋁棒等物闖入曾蔡住處前庭,以徒手、腳踹及持物攻擊等方式毆打曾維斌等四人,過程中曾蔡美佐遭推擠跌倒,造成腰椎壓迫性骨折,曾維斌等四人也受傷。
檢方表示,北港朝天宮媽祖遶境盛事享譽國際,蔡等人行為使莊嚴祥和的宗教活動蒙上暴力陰影,嚴重危害公共秩序及挑戰公權力。
檢方指出,聚眾鬥毆涉及妨害秩序罪,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攜帶兇器等危險物品可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因此對蔡晉財求處最高刑度七年六個月,另十四名施暴者求處七年,二名在場助勢者求處一年。
羈押中的蔡晉財移審雲林地院,法官昨裁定三十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禁止騷擾或接觸證人。
Open Questions
- 鬥毆事件的詳細起因
- 其他涉案人員的最終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