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ick Look
基隆市七堵區私立幼兒園爆發教保員不當管教男童事件,受虐兒童的陳姓父親與兒童的乾爹謝姓男子於7月4日前往幼兒園抗議,丟擲雞蛋造成環境污損。基隆地方法院認定其行為逾越社會容許範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各新台幣3000元。
AI-generated summary
Why It Matters
基隆市七堵區一家私立幼兒園爆發教保員不當管教,多位男童被拉扯、拖拽、踢踹、呼巴掌,引發社會關注。
受虐兒童的陳姓父親與兒童的乾爹,7月蛋洗幼兒園。法院認定,2人行為已逾越社會大眾容許的合理範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2人各台幣3000元。(檔案照)
基隆市七堵區一家私立幼兒園爆發教保員不當管教,多位男童被教保員拉扯、拖拽、踢踹、呼巴掌,遭虐兒童的父親、友人7月間前往幼兒園拉布條、丟擲雞蛋抗議。警方獲報蒐證後,將受虐兒童的陳姓父親與兒童的謝姓乾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基隆地院認定,2人行為已逾越社會大眾容許的合理範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2人各台幣3000元。
裁定指出,陳男與謝男因幼兒園虐童疑雲積怨已久,今年7月4日上午9時20分許,前往基隆市七堵區幼兒園大門前,拿出預先準備好的雞蛋朝幼兒園大門口丟擲。現場蛋汁橫流,造成幼兒園環境嚴重污損,事後園方報警提告。基隆市警三分局接獲報案蒐證調查後,將陳、謝2人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基隆地方法院審理。
請繼續往下閱讀...
法官指出,憲法雖保障人民之言論與請願自由,但行使權利仍須符合比例原則,不得踰越必要程度。陳、謝雖辯稱是因為幼童遭虐待才去理論,然而幼兒園與教師若有違法情事,應透過法律途徑尋求損害賠償或救濟。
法官強調,雞蛋本為供人食用之物,被拿來丟擲,非一般社會大眾正常利用行為,不僅無益於紛爭解決,更造成環境污染且難以清理,純屬發洩內心憤怒之舉;陳男、謝男蛋洗幼兒園的行為已逾越一般社會大眾所能容許的合理範圍,干擾幼兒園安寧秩序,已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第「藉端滋擾公司行號」行為,但考量2人在警詢時均坦承犯行,裁定各處以新臺幣3000元罰鍰;可抗告。
受虐兒童的陳姓父親與兒童的乾爹,7月蛋洗幼兒園。法院認定,2人行為已逾越社會大眾容許的合理範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2人各台幣3000元。(檔案照)
Open Questions
- 教保員是否遭到法律追責?
- 幼兒園是否會被停辦或受到監管?
- 受虐兒童目前的身心狀況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