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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姓女藥師在高雄開設4間藥局,指示員工將慢性病患的處方箋當作禮券使用,病患不領藥即可換取藥局商品,藉此詐領健保給付5622萬餘元。刑事部分二審判處徒刑1年11月並緩刑5年,民事部分判決連帶賠償3947萬元,案件目前仍在最高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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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許姓女藥師在高雄經營4間藥局,長期指示員工將病患處方箋當作禮券使用,讓未領藥的病患可換取藥局商品,並虛報健保費用,持續十年詐領健保給付。
許姓女藥師在高雄開設4間藥局,她指示藥局員工把病患的處方箋當「禮券」用,病患不拿處方箋的藥,便可在藥局內兌換其他藥品或商品,10年來涉詐健保5622萬元,刑、民事部分都被判有罪。
刑事部分,許女一審被依詐欺罪判刑2年,但因已逾70歲高齡,被法官宣告緩刑5年,檢方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認為,許婦詐領健保費達5622萬餘元,但健保署已沖銷醫療費用2293萬元,雖還有3千多萬還沒處理,但許婦和家人的房產已被扣押作為擔保,改判徒刑1年11月,同樣給她緩刑5年,目前案件仍在最高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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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間由田姓藥師掛名負責人的藥局,案發後和健保署達成和解,檢方偵結處分緩起訴。健保署另提民事侵權賠償,高雄高分院二審判決認定許婦及多名藥師等人構成共同侵權,維持一審判決,判處連帶賠償3947萬元。
判決指出,許姓藥師在高雄開設4間藥局,自己和洪姓丈夫有藥師身分,掛名兩家藥局負責人,另兩家藥局則是借牌使用。自2008年至2018年長達10年間,許女指示藥局員工,若慢性病患持處方箋不取藥,便以藥費點數7折核算換購藥局內陳列商品或「禮券」,再於內部POS系統虛偽登載,向健保署虛報已實施調劑並交付藥物,藉此詐取健保給付。
此外,藥局在無藥師值班的時段(如夜間或週末),指派不具藥師資格的員工逕行調劑,或由現場藥師冒用其他未到工藥師的名義上傳電磁紀錄,規避合理調劑量限制並牟取高額藥事服務費。
What to Watch
AI outlook — possibilities, not facts
最高法院將維持二審判決,許姓女藥師將需執行緩刑並完成民事賠償
Likely · Within months
Open Questions
- 最高法院最終判決將如何?
- 涉案藥局員工是否會受到處分?
- 健保署是否會加強藥局監管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