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ick Look
前行政院政委張景森在臉書連續發文質疑台北市民政局及內政部對蔣萬安血統爭議的處理方式,指出兩機關未依行政程序法及戶籍法主動調查新資料是否足以撤銷當年戶籍登記,僅回應個人申請程序,未針對政府職責作答,並強調應先審查當年證據及審核過程。
AI-generated summary
Why It Matters
張景森多次公開質疑蔣萬安的血統問題,認為台北市民政局在處理章孝嚴認領及姓氏變更時所依據的證據不足,近期因新資料浮現而再次要求政府機關說明是否應依職權調查。
台北市長蔣萬安的血脈之謎,近日又浮上檯面,前行政院政委張景森日前在臉書要求內政部、台北市民政局「出來打球」,不過,兩機關均強調,依戶籍法及民法等規定辦理。張景森今天在臉書表示,大家都在問A答B喔!他是問台北市民政局要如何處理這件事?蔣萬安可以不用回答,但是民政局長有責任回答!「請他不要再玩手遊消消樂了,趕快出來回答問題!」
張景森說,他沒有問蔣萬安「是不是蔣經國的孫子?」也沒有問:「願不願意驗DNA?」甚至根本就沒有問他,問的是他的民政局局長,「台北市政府當年辦理章孝嚴認領及後續姓氏變更時,戶政機關根據什麼證據?這些證據是否足以支持當年的行政決定?」這是台北市政府的行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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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景森認為,所以媒體問蔣萬安時,他應該以台北市長的身分回答戶政登記的公事,不是以個人身分回答蔣家立場的私事。結果他回答:這個問題每4年選舉都會有人問,已經說過很多次。他是問台北市民政局要如何處理這件事?蔣萬安可以不用回答,但是民政局長有責任回答!
「內政部也是一樣」,張景森指出,他問的是:如果政府現在發現新的具體資料,使當年戶籍登記所依據的事實發生重大疑義,戶政機關有沒有責任主動調查?結果內政部回答:如果要撤銷登記,可以由本人、原申請人或利害關係人提出申請。「拜託!我根本沒有問誰可以申請撤銷。我問的是:政府自己要不要調查?」
張景森說,現在的問題是:當新的具體資料出現,而且可能直接牴觸當年行政處分所依據的核心事實時,主管機關是否應該先把當年的卷宗找出來,看看當年到底提出什麼證據、行政機關怎麼審、為什麼認定這些證據足夠?調查是一回事,調查結果又是另一回事。如果調查以後認為完全沒有問題,那就說沒有問題。
張景森表示,如果內政部認為這些新資料根本不足以啟動職權調查,也可以。但是請告訴大家:法律上的調查門檻是什麼?為什麼現在沒有達到?這才是在回答問題。所以他把問題再發一次,「當主管機關已經知道有新的具體資料,可能使原戶籍登記的基礎事實產生重大疑義時,依「行政程序法」第36條及「戶籍法」第46條,戶政機關有沒有依職權調查的責任?」請不要問A答B。
What to Watch
AI outlook — possibilities, not facts
內政部或台北市民政局將公開說明啟動職權調查的法律依據與門檻
Likely · Within weeks
Open Questions
- 當年台北市民政局處理章孝嚴認領時所依據的具體證據為何?
- 內政部認為啟動職權調查的法律門檻是什麼?
- 若新資料與當年事實牴觸,是否應該撤銷原戶籍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