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服員盜領長輩7萬元 偽造文書判刑4月
蘇姓居服員到長輩家服務時,趁機偷走長輩藏在氣墊床墊下的郵局存摺與印章,再透過機構App的個資掌握長輩生日,順利「猜中」臨櫃密碼並假冒家屬臨櫃盜領7萬元,被法官依偽造私文書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2024年8月4日,蘇女到大寮區替中風、無法行走的長輩進行居家照顧,發現老翁把存摺與印章放置於氣墊床與牆壁的夾縫下,竟當場萌生貪念摸走財物。
同月8、9日兩天,蘇女接連前往大寮區的三庄郵局與高松郵局,在提款單上盜蓋老翁印章,並臨櫃提領5萬元及2萬元,為了掩人耳目,她在提款單上填寫「姪女代」企圖誤導郵局人員。
幾天後,長輩坐輪椅到超商領錢時,驚覺血汗錢被盜領一空,氣得由家人陪同報警。警方循線將蘇女傳喚到案,但她否認犯行,硬拗「我沒拿、不知道密碼,監視器拍到的人絕對不是我」。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長輩出庭時指控,他為了好記,郵局帳戶的臨櫃密碼就是自己的生日,而居服員只要透過到點打卡的系統,就能輕易看到照顧對象的個人資料;法官當庭勘驗郵局的監視器畫面,發現畫面中的盜領女子身形微胖、綁低馬尾,臉上更掛著一幅極具特徵的「寬大方形大眼鏡」,與蘇女特徵完全吻合,因此不採信蘇女說詞,依偽造私文書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