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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施政總質詢中,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質疑行政院未於6個月內提出軍人待遇條例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案,行政院長卓榮泰回應稱政府已於9月底前送交立法院,並強調釋憲不影響政院版修正案的提出,兩者不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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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行政院曾承諾在6個月內提出軍人待遇條例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案,但目前僅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引發立法委員質疑是否在敷衍塞責。
立法院院會今日上午繼續進行施政總質詢,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詢問,行政院半年前曾承諾,6個月內提出軍人待遇條例、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政院版的修正案,現在用書面報告,是要矇混過關、魚目混珠嗎?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政府對於強化軍公教保障的具體作為,行政院已經在9月底之前送交立法院。
陳清龍質疑,依照4月15日立法院黨團協商結果,行政院應在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付委後半年內,提出軍人待遇條例、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相關修正案,及其他有關軍公教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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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榮泰表示,當初的協調是半年內必須提出作為出來,政府對於強化軍公教保障的具體作為,行政院已經在9月底之前送交立法院。由於已送請大法官釋憲,未來是釋憲結果出來、或根據保障的作為進行修法,目前兩院之間應該有協商機制。
對此,陳清龍說,釋憲不影響政院版的提出,釋憲歸釋憲,兩個並不衝突。公教人員退休條例,政院一樣提出釋憲,後來已經執行、補發,但軍警消就用釋憲來搪塞,變成兩套標準,他們都是為國家付出貢獻大半輩子的心力,行政院的作為有差距。
卓榮泰回應:「沒有,都一致。」請委員詳細看一下軍公教保障的具體作為,過去我們對軍公教的待遇合理調整,我們經費使用到什麼程度,對所有軍公教人員不像修法中的齊頭式。我們已經照時間承諾的提出作為,對軍警消各類人員實際的過去待遇調整的內容強化,這已經很接近修法的內容。
Open Questions
- 書面報告的具體內容是否符合修正案要求?
- 釋憲結果何時會出來?
- 若釋憲後仍需修法,時間表是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