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兩警涉洩密、查個資助改裝業者 檢方依圖利等罪起訴
新湖警分局吳姓、杜姓兩名畢業不到2年的警員涉嫌洩漏路檢資訊、查個資助債務追蹤及私交證物機車,遭檢方起訴。
Quick Look
新竹地檢署偵結新湖警分局兩名員警涉嫌洩密案。吳姓與杜姓警員利用執勤機會,透過LINE洩漏警方路檢及取締勤務給機車改裝業者,甚至違法查詢個資助尋債務人,並私下交出警方保管的查扣機車,檢方依圖利、洩密及違反個資法等罪嫌起訴2人。
AI-generated summary
Why It Matters
新竹縣新湖警分局7月中自爆自家派出所警員涉嫌洩密,檢方隨後展開偵辦並於今日偵結起訴。
新竹地檢署偵結7月爆發的新湖警分局2員警涉嫌洩密案,依圖利等罪嫌起訴。
新竹縣新湖警分局7月中自爆自家派出所吳姓和杜姓警員,涉嫌在他們積極取締飆車、毒駕酒駕期間涉嫌洩密,新竹地檢署今天偵結,依洩密、違反個資法以及圖利罪嫌起訴2名畢業都還不到2年的警察。
檢方起訴書指出,新湖分局偵辦轄內飆車族,全力掃蕩改裝機車行之際,意外發現自家湖鏡所吳姓員警、新豐所杜姓員警因執勤結識機車改裝車業者王男,因此利用執勤機會,把警方路檢、取締及防制危險駕駛等勤務資訊,透過LINE傳送給王男,洩漏公務資訊。
吳員甚至還應王男要求,利用M-Police警政查詢系統,在去年10月7日凌晨,幫助王男查找債務人行蹤及車主身分,而接連違法登入系統查詢3輛汽、機車的車籍、駕籍、戶籍、照片等個人資料,再把查詢結果於次日下午用LINE告知王男。
起訴書指出,事發後被羈押禁見而停職的杜員,明知車輛經警方攔查、車身號碼無法辨識且引擎號碼遭磨除的機車,依法應由警察機關保管並可能予以沒入,不得擅自處分,卻仍應王男要求,去年10月某日利用獨自在所值班,擅自把已貼封條、由警方保管的機車交給王男,王男取得後,隨即拆卸機車零件供改裝其他機車使用。
所以依刑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個資法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以及貪污治罪條例之對主管事務圖利罪,一併起訴2名基層員警。
Open Questions
- 法院後續將判處何種刑期?
- 涉案業者王男是否面臨其他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