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委員長期懸缺:從人事爭議到國家治理危機
立法院人事同意權若演變成無限期拖延,癱瘓的將不只是獨立機關,而是整體的國家治理能力與社會信任。
Quick Look
NCC委員長期懸缺造成超過700件案件無法審查,影響企業投資與消費者權益。學者楊聰榮指出,立法院人事同意權若淪為無限期拖延的癱瘓工具,將嚴重破壞國家治理能力。
AI-generated summary
Why It Matters
立法院持續未能完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人事同意程序,導致法定監理機關決策停擺。
◎ 楊聰榮
NCC委員長期懸缺,已經不能再被當成單純的人事爭議。當國會持續無法完成必要的人事同意程序,造成法定監理機關無法正常作成決策,真正承受代價的不是行政院,也不是任何一個政黨,而是需要通訊傳播監理制度正常運作的整個社會。人事同意權原本是民主制度用來制衡行政權的工具,如果最後演變成讓國家機關長期失去功能,同意權就從監督工具變成癱瘓工具,這已經偏離憲政制度設計的目的。
公聽會學者指出,國會當然可以審查人事,被提名人的專業能力與適任性不足,也完全可以不同意。問題在於,人事同意權的核心是「審查後做出判斷」,不是讓人事案永遠沒有結果。這個區別非常重要。投下同意票是一種權力行使,投下不同意票也是權力行使,完成審查後作成決定才構成國會對行政提名權的制衡。如果政治策略變成持續阻止人事補實,讓依法設置的監理機關無法運作,受到破壞的已經不只是行政效率,而是國家治理能力。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8月19日舉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公聽會,立委林俊憲主持會議。(資料照)
NCC的特殊性更凸顯問題的嚴重程度。NCC並不是一個可有可無的行政單位,負責的範圍從電信、廣播電視、頻譜與射頻設備,到媒體事業的重要監理事項,都直接連結人民日常生活與產業運作。世新大學廣電系教授林承宇指出,NCC委員懸缺造成決策停擺,藍牙與射頻設備審驗、新聞頻道權利移轉、股權及營運計畫等超過700件案件無法審查。700件不是抽象的行政統計,每一件案件背後都可能連結企業投資、產品上市、媒體經營與消費者權益。
世新大學廣電系教授林承宇(右2)指出,NCC委員懸缺造成決策停擺,藍牙與射頻設備審驗、新聞頻道權利移轉、股權及營運計畫等超過700件案件無法審查。(資料照)
這也說明一個常被政治攻防遮蔽的事實。獨立機關的人事安排固然具有政治性,獨立機關每天處理的工作卻高度專業,而且大量涉及一般民眾與產業。手機、Wi-Fi、藍牙產品、物聯網設備及各種無線通訊產品,都可能涉及射頻設備與相關監理程序。當審查機制卡住,企業面對的不只是等待一張公文,而是產品上市時間、投資規畫與市場競爭力受到影響。政治人物在國會裡僵持幾個月,產業承受的時間成本卻是真金白銀。
更深層的問題在於,台灣近年逐漸出現把「不作為」當成政治制衡手段的傾向。民主政治中的制衡,不代表掌握一項權力後,可以利用程序讓另一個憲政機關失去基本功能。國會可以否決不適任人選,也可以要求行政院重新提名,甚至可以透過公開聽證與嚴格質詢提高提名品質。真正需要避免的是既不接受人選,又沒有讓制度回到正常運作規畫的安排。長期拖延本身就是一種政治決定,也必須接受公共責任的檢驗。
NCC的人事爭議尤其需要區分「監督」與「癱瘓」兩件事。國會監督越嚴格,民主治理未必越差。只要標準公開、程序完整、理由充分,否決被提名人反而能提高獨立機關品質。真正傷害制度的是沒有清楚的專業判準,把人事同意權轉化成政黨對抗的延長戰。最後可能出現一個荒謬結果,法律設置了監理機關,政府編列了組織與人力,人民也有大量案件等待處理,整個機關卻因為最高決策層人數不足而無法完成法定工作。國家機器明明存在,關鍵齒輪卻被政治僵局鎖死。
NCC的人事爭議尤其需要區分「監督」與「癱瘓」兩件事。只要標準公開、程序完整、理由充分,否決被提名人反而能提高獨立機關品質。(資料照)
這場爭議也暴露出台灣制度缺乏防止長期人事真空的安全機制。未來制度改革可以討論委員任期屆滿後,在繼任者產生前有限度延任,或建立更清楚的人事提名、審查與表決時程。相關制度必須同時避免行政權藉代理制度規避國會同意,也要避免立法權藉無限期拖延使機關失能。改革目的不是削弱國會,而是確保任何政黨掌握國會多數時,都不能輕易讓國家監理機制陷入長期停擺。
台灣真正需要建立的是「有決定的民主」。行政部門提出人選,就必須對人選品質負責。立法院取得同意權,就必須完成實質審查並對表決結果負責。認為不適任就否決,認為具備專業能力就同意,再要求行政院對遭否決職位重新提出適當人選。權力分立不是讓各機關互相卡死,而是透過不同權力相互製衡,使國家仍然能夠運作。
NCC超過700件案件無法正常審查,已經把抽象的憲政爭議轉化成具體治理成本。國會有權說不,卻不能把「永遠不作決定」當成另一種否決方式。人事同意權真正的民主價值,在於審查、判斷與負責。當同意權被操作成機關停擺的手段,受到削弱的不只是NCC,而是人民對整套民主制度能不能正常治理國家的信心。
台灣真正需要建立的是「有決定的民主」。國會有權說不,卻不能把「永遠不作決定」當成另一種否決方式。(資料照)
(作者為時事評論員,公督盟評審委員,ESG碳減量聯盟理事長,任教於台灣師範大學)
What to Watch
AI outlook — possibilities, not facts
立法院將持續就NCC人事同意權進行政黨攻防
Likely · Within months
Open Questions
- 立法院何時恢復NCC委員人事審查?
- 未來是否會建立防止人事長期真空的制度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