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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黃姓男子因案遭通緝,在家門口被警員盤查時拒不配合並試圖溜進屋內,遭警員壓制。其妻見狀衝上前掐傷警員脖子,造成員警頸部及胸部擦傷與挫傷。黃妻坦承犯行並與員警和解,基隆地院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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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黃姓男子因其他案件遭通緝,警方在其住處進行盤查時發現其蹤跡。
新北市黃姓男子因案遭通緝,今年初在家門口,遇警盤查時,不僅不願配合,還急按電鈴求助妻子,並趁妻子開門後,試圖溜進屋內,遭警員當場拉住壓制。黃妻見狀竟出手掐傷警員。基隆地院審理後,考量黃妻坦承犯行,並與員警達成和解,依黃妻犯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
判決指出,新北市瑞芳警分局警員,今年1月18日下午2時41分,發現黃姓通緝犯,現身黃妻瑞芳區住處,上前盤查時,黃男拒絕盤查,反而急按家門電鈴,趁妻子開門後,欲趁隙溜進屋內,當場遭警方拉住壓制。
不料,黃妻竟衝上前抓住員警手臂,並伸手猛掐員警脖子,造成員警頸部及左側前胸壁多處擦傷與挫傷。警詢後,將黃妻依涉犯傷害罪與妨害公務罪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檢方調查時,黃妻坦承犯行,並與檢察官達成認罪協商,同時已賠償受傷員警損失,獲警員具狀撤回傷害告訴,檢方因此起訴黃妻妨害公務執行罪。法院審理後,依黃妻犯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1萬元罰金。不得上訴。
Open Questions
- 黃姓男子最終是否被逮捕?
- 員工傷勢是否影響復勤?
- 和解協議的具體內容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