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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台中查緝隊於4月在台中市豐原區查獲半自動步槍、滾筒式霰彈槍及子彈,涉案34歲張嫌及43歲陳嫌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檢方偵辦,並於8月18日起訴。張嫌坦承持有違禁槍枝並稱陳嫌為「董仔」,陳嫌則否認收受槍枝。
AI-generated summary
Why It Matters
海巡署台中查緝隊在安居緝毒專案後透過資料溯源分析,發現張姓犯嫌疑似持有制式長槍及子彈,遂展開調查。
海巡台中查緝隊查獲「半自動步槍+滾筒霰彈槍」。(海巡署提供)
海巡署偵防分署台中查緝隊,於今年安居緝毒專案後,透過相關資料進行溯源分析,意外發現台中市張姓犯嫌疑似持有制式長槍及制式子彈,4月在豐原區查獲半自動步槍、滾筒式霰彈槍與一批子彈,將34歲張嫌(無前科)、43歲陳嫌(兒少性交易前科)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台中檢方偵辦,並於8月18日起訴。
台中查緝隊今(15)日指出,於4月28日在台中市大安區執行毒品溯源案件監控時,發現張犯自大安區住家攜帶一只手提箱並置放在後車廂中,不久就夥同洪姓女友開車離開,專案小組執行跟監勤務時,發現張姓犯嫌駕車行車方式詭異,不時停在路旁疑似在過濾有無警方車輛在跟監,張嫌最後將車輛停放在陳嫌豐原區住家,專案小組成員在張嫌提著手提箱欲進入陳嫌住家之際,進行盤查,張嫌全身顫抖,坦承持有違禁物槍枝,手提箱裝有2枝長槍與子彈,一枝為半自動突擊步槍(制式)、一枝為霰彈長槍(非制式),半自動步槍21顆子彈、霰彈14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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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小組除扣押槍彈違禁物外,並查扣兩名犯嫌的手機,經清查手機後發現張嫌都稱陳嫌為「董仔」,經製作詢問筆錄後,張嫌坦承要交付槍枝給陳嫌,但陳嫌否認。
海巡署呼籲民眾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未經許可製造、販售或運輸槍砲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1千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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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to Watch
AI outlook — possibilities, not facts
台中檢方將對張嫌、陳嫌進行起訴並求處有期徒刑
Very likely · Within weeks
警方將進一步追查槍械來源及是否有其他涉案人員
Likely · Within months
Open Questions
- 槍械的來源管道為何?
- 陳嫌是否真的不知情?
- 是否涉及更大規模的非法武器販售網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