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嘉縣民雄鄉代會主席周榮茂涉太陽光電弊案 檢方起訴5人
嘉義地檢署偵辦民雄鄉公墓設置太陽光電標租案涉貪案,起訴前鄉代會主席周榮茂及業者共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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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嘉義縣民雄鄉代會主席周榮茂被控利用監督職權,勾結包商護航太陽光電標租案並收受200萬元賄款。嘉義地檢署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周男及業者等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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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嘉義地檢署偵辦民雄鄉公墓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暨遷葬整地計畫標租案涉貪案。
前嘉縣民雄鄉代會主席周榮茂。(資料照)
嘉義地檢署偵辦嘉義縣民雄鄉「第11、第16公墓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暨遷葬整地計畫標租案」涉貪案近日偵結,因詐領公款與賄選案分別被判刑6年2月與4年,正在外役監服刑的前鄉代會主席周榮茂,被控利用監督職權,勾結包商,護航業者得標,收受200萬元賄款,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周及業者共5人。
起訴書指出,周男擔任民雄鄉民代表會主席期間,自2018年起,起意運作釋出公墓用地,並仲介機電公司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施,藉此收取高額開發費,於2020年、2021年間,促使公所辦理公墓標租案,並私下引介機電公司嘉義工程處協理李姓男子與鄉公所主管面會。
起訴書表示,透過周男居中協助,李男及其公司所合作的能源公司經理劉姓男子事先獲悉租賃面積、回饋項目等招標需求,取得得標優勢,且在標租案公告招標後,要求公所主管引導甄選委員對劉男的公司從優評分,公所於2022年8月間辦理甄選會議,果然由劉男的能源公司取得優先議約權。
嘉檢說,周男與機電公司約定,順利得標後,業者須按設置容量以每kWp(峰瓩)支付新台幣2500元(總金額估計達4000萬元)作為協助得標的對價。2022年8月間,周男因競選連任急需資金,多次向李男催討預付開發費。機電公司負責人林姓男子商討後同意撥款,於同年8月下旬,周男前往機電公司高雄總部拿取現金200萬元。
嘉檢表示,機電公司的林男、李男,以及合作開發的能源公司劉男、曾男在等待議約期間,發現原先成本低估甚多,如果簽約施作將無利可圖,於2023年3月間議價會議中不予加價,導致這起標租案以廢標收場。
Open Questions
- 後續法院審理結果為何?
- 是否有其他公務員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