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郭戎晉:外送平台併購審查應以維持「有效競爭」為核心
公平會審查Grab併購foodpanda關鍵時刻,學者建議正向看待新進業者,確保市場實質競爭與消費者福祉。
Quick Look
公平會正審查Grab併購foodpanda案,南臺科大副教授郭戎晉於自由時報論壇表示,數位市場併購核心應為維持有效競爭,Grab作為新進業者若能接手並維持市場制衡,相較於foodpanda關閉導致Uber Eats獨大,從競爭法角度應正向看待。
AI-generated summary
Why It Matters
公平會正在審查Grab併購foodpanda申請案,預計最晚10月27日公告結果。
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副教授兼所長郭戎晉。(記者田裕華攝)
目前正值公平會審查Grab併購foodpanda申請的關鍵時間。今(29)日自由時報舉辦「外送產業新契機與韌性」論壇,探討台灣外送產業變化,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副教授兼所長郭戎晉表示,企業併購與市場變化的思考核心應在是否能維持「有效競爭」,尤其數位市場競爭多會促進更好的服務與創新,也利於外送員與消費者,應以正向觀點看待新血。
自由時報今舉辦「外送產業新契機與韌性」論壇,邀請產業、政府、學者專家討論「競爭、創新與台灣數位經濟的下一步」。近年先後有Uber Eats、Grab申請併購foodpanda台灣,因牽涉無數餐飲店家、外送員與消費者權益,而始終備受市場關注。公平會最晚將於10月27日公告審查結果。
郭戎晉熟稔《公平交易法》與各國數位市場監管相關法規。他指出,含電商、外送等數位經濟要持續進步的關鍵都是市場是否維持實質競爭狀態,因為業者為了爭取消費者會持續推出更優質的服務,所以台灣外送市場應盡量確保兩大平台維持有效競爭,才最有利於消費者福祉。
不過,雖然數位經濟容易形成獨占,但也數位平台具雙邊或多邊市場特性,有效競爭可讓不同參與者獲利、創造價值,因此郭戎晉認為,評估併購案也應以交易能否維持台灣外送市場的有效競爭為考量核心,確保市場存在實質競爭與相互制衡力量,以及平台能否創造價值、維持競爭秩序。
郭戎晉也說明,併購審查需考量的是中長期市場變化。Grab併購foodpanda台灣案與2024年Uber Eats併購申請案不同,Uber Eats併購foodpanda是兩大既有業者直接合併,既有業者更容易吸收本就存在的消費市場,不過Grab對台灣而言是新進業者,應評估的是Grab接手後,能否保留具實質競爭能力的業者,以及Grab是否能在台灣市場進行業務創新。
此外,郭戎晉也直言,2024年foodpanda的母公司Delivery Hero就已因財務問題陸續調整全球業務與規劃,若foodpanda台灣關閉,最終仍會是Uber Eats一家獨大,是台灣外送市場將臨的中長期風險,因此若有新進業者願意進入市場、維持競爭態勢,從競爭法角度可正向看待,也可謂市場各方創造正向價值,政府應回歸競爭本質看待,以交易能否促進、創造有效競爭為審查核心。
What to Watch
AI outlook — possibilities, not facts
公平會將於10月27日前公告併購審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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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 Questions
- 公平會最終是否會批准Grab併購foodpanda案?
- Grab接手後能否在台灣外送市場維持實質競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