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ick Look
高雄市三民區建興路一家卡拉OK前,兩名39歲男子因飲酒後口角爆發肢體衝突,雖有友人勸阻無效,警方到場後仍將兩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送辦,可處1萬8000元以下罰鍰。
AI-generated summary
Why It Matters
兩名男子在卡拉OK店外飲酒後發生口角,導致肢體衝突,友人勸阻無效,警方到場處理。
2名男子當街爆衝突,警方到場將雙方當事人架開。(民眾提供)
高雄市三民區建興路一家卡拉OK前,昨(13)深夜10點多,發生有2名男子當街拉扯、起口角衝突,一旁友人攔阻也沒用。警方獲報到場,2人仍大聲互嗆,雖然隨後稱是「朋友、自己人,沒有要提告」,仍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三民二分局民族所指出,昨晚員警於建興路上執行守望勤務時,見某店家外發生糾紛,立即上前制止並通報支援警力到場,經了解現場為許男(39歲)、王男(39歲)及其友人於店內一同飲酒,其中許男與王男等2人於離去時,因口角糾紛衍生肢體衝突,友人見狀隨即上前勸阻,許男等2人手部輕微擦挫傷未就醫,雙方雖互不提出告訴,警方仍將許男等2人依社維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送辦,可處1萬8000元以下罰鍰。
Open Questions
- 衝突的具體起因是什麼?
- 雙方是否會因此事件產生後續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