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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務局屏東林管處潮州工作站巡山員陳姓男子涉嫌與業者結夥購買市價逾876萬的國有珍貴紅豆杉及肖楠,並協助租倉庫、裝監視器。一審判無罪,但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定其知情並參與犯罪,逆轉改判3年徒刑、併科罰金300萬元。
AI-generated summary
Why It Matters
陳男為林務局巡山員,服務逾21年,負責巡山等工作。2020年2月得知謝男意圖購買大量珍貴木材,包括紅豆杉原木及肖楠木片。
林務局屏東林管處潮州工作站陳姓巡山員,涉嫌與業者結夥購市價逾876萬元的國有珍貴紅豆杉及肖楠,還代租倉庫、裝監視器,一審雖判無罪,但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定陳男不但知情還參與犯罪,逆轉改判3年徒刑、併科罰金300萬元。
判決指出,陳男任職於屏東林區管理處(現為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潮州工作站擔任技術士,負責巡山等業務長達21年。2020年2月,陳男得知謝姓男子有意購買一批數量高達58支紅豆杉原木、樹頭、角材及659片肖楠木片的龐大珍貴木材,陳男不僅先後透過LINE通訊軟體看貨,還前往高雄車場及台中廠房確認為紅豆杉。
陳男更主動代謝男向不知情房東承租屏東鹽埔倉庫存放原木,並在2020年3月間前往台中現場記錄原木重量、協助雇用吊車將木材南運,甚至還親自雇工在鹽埔倉庫架設監視系統,保護這批高達876萬5654元的貴重木,謝男等人最終則以800萬元向賣家完成交易。
陳男另涉製造毒品案遭警方搜索鹽埔倉庫而曝光,陳男在法庭上矢口否認犯罪,辯稱自己只是巡山員、不懂鑑價,賣家當時有出示公家機關開立的「木材搬出單」,他甚至拍照請教潮州站同事,同事評估單據應屬真品,絕無故意買贓物,屏東地方法院採信並判無罪。
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時,法官指出,賣家拿出的木材搬出單是20年前古老單據,品項僅記載「紅豆杉」,根本沒有本案扣案的「肖楠」;且公家機關標售貴重木,必定會在原木首尾處打上鋼印烙印,本案58支龐大原木竟「無一處有烙印」,極不合理。
法官認為,陳男擔任巡山員逾21年,對貴重木交易規則與烙印規範理應瞭若指掌,見到品項不符、毫無烙印且價格龐大的木材,絕不可能不知是盜伐贓木,不僅未舉報,還積極協助租倉、記錄重量及裝設監視器,可視為共犯,因此撤銷一審無罪判決,依《森林法》結夥二人以上使用車輛故買貴重木贓物罪判徒刑3年、併科罰金3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What to Watch
AI outlook — possibilities, not facts
陳男或將向最高法院上訴
Possible · Within months
Open Questions
- 謝男及其他涉案人是否亦被起訴?
- 被扣押的貴重木材目前處於何種狀況?
- 林務局是否將加強內部稽核以防類似事件再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