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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鹽綠能弊案被告陳啓昱、蘇坤煌及蘇俊仁因涉違反證券交易法,遭台南地院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8個月,並須定時自拍報到,以確保後續審判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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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陳啓昱、蘇坤煌與蘇俊仁因涉及台鹽綠能採購與工程弊案,先前已獲交保並受限制出境與科技監控。
涉及台鹽綠能舞弊案的台鹽前董事長陳啓昱(前者)。(資料照)
涉台鹽綠能公司採購與工程舞弊案的台鹽前董事長陳啓昱、台鹽綠能前總經理蘇坤煌與廠商蘇俊仁3人,因先前獲台南地院交保後,法官諭知限制出境與科技監控的期限將屆,南院合議庭近日裁定陳啓昱從今年9月27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及接受科技監控(電子腳環)8月,並應每天持個案手機自拍報到2次。
另,蘇坤煌、蘇俊仁2人分別從今年9月26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及接受科技監控(電子腳環)8月,並應每天持個案手機自拍報到1次。
南院合議庭裁定指出,被告陳啓昱、蘇坤煌、蘇俊仁因涉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先前經南院裁定准陳、蘇、蘇等3人1200萬元、700萬元、700萬元的保證金以代替羈押,並均從交保日起,除限制住居外並限制出境、出海、接受科技監控8月。陳啓昱於今年1月27日,蘇坤煌、蘇俊仁於今年1月16日交保後釋放。
合議庭考量被告3人涉犯重罪,若經判決確定,有逃亡可能性,收押原因仍存在,衡量比例原則,認應繼續限制出境、出海及做科技監控,以確保後續審判與執行程序的進行,因此做出上述裁定;此部分還可抗告。
Open Questions
- 案件最終判決結果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