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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前永靖鄉長李詩焱投資建案遭內部人員坑騙3000萬元,23日在律師郭棋湧陪同下前往彰化地檢署按鈴申告,指控台中檢方偵辦此案未傳喚原被告即不起訴,質疑辦案有瑕疵,期盼司法徹查。
AI-generated summary
Why It Matters
李詩焱投資員林建案遭內部人員以假債權與支付命令掏空資產,先前獲台中檢方不起訴處分。
彰化縣前永靖鄉長李詩焱與人合資投資建案,被建設公司內部人員坑騙3000萬元,李詩焱認為,諸多被告仍逍遙法外,且以同樣手法對其他人詐騙,今(23日)下午在前高檢署主任檢察官、現執業律師郭棋湧陪同下,前往彰化地檢署按鈴申告。他指控台中檢方偵辦此案時,原告、被告均未傳喚,就直接做出不起訴處分,質疑辦案過程有重大瑕疵,希望彰化地檢能徹查全案,為他伸張司法正義。
與人合資在員林市蓋建案,總共62戶,在交屋完畢之際,傳出一名大股東在外欠下上億元的債務,「債權人」因此對建設公司進行假扣押,接著公司資金遭掏空。李詩焱認為公司股東和「債權人」聯手製造「假債權」騙他,已提出詐欺及背信罪告訴。
李詩焱指出,騙他的人目前仍逍遙法外,恐以同樣的方式對人詐騙。他表示,約10年前在朋友的介紹下投資員林一個建案,與人成立建設公司,他投資3000萬元,占2成股份,該建案62間新房完工也完售,公司正要發放獲利時,傳出裡面一名股東在外欠上億元的債務,其債權人到法院公證後取得債權憑證,然後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再強制執行,掏空公司資產。
李詩焱說,涉案人疑似聯手利用法律漏洞,先偽造合作興建契約書與「假債權」,再拿到法院公證,靠著一紙偽造契約與法院公證,讓法院核發兩筆共1.25億元的支付命令,進而聲請強制執行、查封建案,迫使公司支付3000萬元。他強調,公司被詐騙金額在建案部分達1億3000多萬元,加上員林段5筆土地4910萬元,總計超過1億8000萬元。依新修正的打詐專法,詐騙金額超過1億元者,可處7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為何檢察官不辦,令他深感懷疑。
律師郭棋湧表示,支付命令相關法條在2015年修正後,法院已改為較嚴謹的書面審查,但本案涉案人利用司法制度漏洞製造假債權、聲請支付命令,法院未進行實際審核,僅憑書面審查就容易出現破口,這是司法制度亟待檢討之處,應建立更嚴謹的審核機制。
李詩焱說,因發現新事證,且公司已遷回彰化,因此改向彰化地檢署提出告訴,期盼司法能徹底調查,別讓涉案人繼續逍遙法外。
What to Watch
AI outlook — possibilities, not facts
彰化地檢署將針對新事證進行調查
Likely · Within months
Open Questions
- 彰化地檢署是否會重新分案偵辦此案?
- 涉案股東具體身分與下落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