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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因涉嫌貪污及賄選遭羈押禁見。兩人提出抗告盼中秋返家,遭台中高分院駁回,確定不得再抗告,兩人將持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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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謝典霖與謝新隆因涉及議會餐敘賄選及貪污案,先前遭彰化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涉議會餐敘賄選及貪污等案,2人被彰化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律師21日提起抗告,盼趕在中秋節前撤銷羈押、返家團圓,但台中高分院今(24日)晚間裁定抗告駁回,且本件不得再抗告,謝氏父子中秋返家團圓確定落空。
台中高分院指出,抗告案卷今天中午送抵後,合議庭審理認為,謝新隆、謝典霖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若僅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實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之順利進行,而有羈押並禁止接見及通信之必要,故裁定羈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被告2人之抗告均無理由,應予駁回,裁定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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