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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因在台鐵277次自強號列車第6車廂內聲音過大被列車長勸導,情緒失控持雨傘揮舞並咆哮,經其他旅客反映後於桃園車站下車,鐵警依鐵路法第68條之1第5款將其函送交通部鐵道局裁處,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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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台鐵列車內曾多次發生旅客糾紛,涉及聲音過大、阻礙通道或妨礙人員執行職務等情形,鐵路警察與列車長通常會先進行勸導,若無法解決則依鐵路法處理。
情緒失控男子事後於桃園車站下車,鐵警獲報趕抵並依法函送裁處。(記者鄭淑婷翻攝)
台鐵277次自強號列車昨(6)日晚間6點多發生旅客糾紛,1名男子因音量過大被勸導,竟然情緒失控不斷咆哮,甚至持手中雨傘揮舞,並不斷對列車長嗆「我搭車10多年了,車廂為什麼不能站人」,最後他在桃園車站下車,鐵路警察獲報到場處理,警方表示,已依鐵路法將男子函送交通部鐵道局裁處。
該名男子當時站在列車第6車廂走道與人聊天,其他旅客認為男子聲量已影響到他人而向列車長反映,列車長前來車廂勸導,男子情緒失控質疑其他人也在講話,為何只要他小聲一點,還持手中雨傘揮舞,列車長及其他旅客不斷安撫,男子仍然情緒激動,被要求離開車廂通道,還質疑為何通道不能站人,列車長擔心雨傘會傷及其他旅客趕緊搶下,男子最後在桃園車站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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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警表示,桃園所獲報立即派員前往處理,抵達時已無現場,經瞭解為列車長因其他民眾反映有1旅客疑在第6車廂內音量過大,勸導過程發生口角糾紛,該旅客已於桃園站下車,後續警方勘查現場旅客上傳社群媒體影像,發現該旅客行為涉及以他法妨礙鐵路從業人員執行職務,全案調查後依鐵路法第68條之1第5款,函移交通部鐵道局裁處,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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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 Questions
- 該男子是否有既往精神健康紀錄?
- 事件是否會導致台鐵修訂車內行為規範?
- 是否有其他目擊者提供完整影像紀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