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領隊來台險遭司機性侵 裝尿急脫困法官判處2年徒刑
香港女領隊去年來台帶團,遭司機藉故進房撲床硬上,佯裝尿急脫困,台南地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徒刑。
Quick Look
一名香港女領隊去年來台帶團時,遭隨團楊姓司機藉故進房性侵未遂。女領隊機警裝尿急躲進廁所向導遊求救脫困。台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楊男2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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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香港女領隊去年7月中旬率團來台,入住台南飯店時遭隨團司機侵犯未遂。
香港女領隊去年來台帶團,遭司機藉故進房撲床硬上,佯裝尿急脫困,台南地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徒刑。
司機藉口參觀房間竟在飯店伸狼爪,逼香港女領隊回國後崩潰傳訊「我頂唔緊啦」(我受不了)求救!女領隊去年帶團來台險遭楊姓司機性侵,她機警裝尿急躲廁所求援才脫困。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徒刑。
判決指出,該名女領隊去年7月中旬率團來台,楊男擔任隨團司機。旅行團入住台南飯店當晚,楊男邀約女領隊至房內飲酒,曾趁導遊外出時動手撥弄女方膝蓋遭避開。聚會結束後,楊男竟藉故參觀房間尾隨進房,無視女方拒絕,強行自後方環抱、摸胸並壓制在床拉扯短褲,還出言騷擾。女領隊奮力掙扎,急中生智佯稱尿急躲進浴廁,透過手機通話向導遊求救,導遊趕抵敲門,楊男才悻悻然開門離去。
面對指控,楊男否認犯行,辯稱女領隊反映身體不適,他才好意陪同回房,全程只站在門邊,絕無肢體碰觸或壓制;辯護律師則主張,女方未立即報警,事後反由導遊出面協調索賠港幣4萬8000元,質疑兩人串通設局騙錢,且案發後缺乏驗傷單與外傷照片,不能單憑女方片面之詞定罪。
台南地院審理認為,女領隊與楊男素無恩怨,指訴情節始終一致,且返港後情緒崩潰,密集傳送「我頂唔順啦」、「我頂唔緊啦」等求救訊息,均與受害創傷相符。加上監視器畫面與通聯紀錄完整佐證,串通索財之說純屬臆測。法官審酌楊男為逞私慾侵害他人性自主,犯後全盤否認且未賠償,考量其未遂且無前科,依法判刑2年,全案可上訴。
Open Questions
- 被告是否會提出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