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亞裔夫妻跨海收養台灣發展遲緩女童 獲台南地院裁定認可
定居美國的武越煌與鄧美思夫妻跨海聲請收養台灣發展遲緩女童,獲台南地方法院裁定認可共同收養。
Quick Look
定居美國的武越煌與鄧美思亞裔夫妻,跨海聲請收養一名台灣發展遲緩女童,獲台南地方法院裁定認可。女童因原生家庭無法撫養遭緊急安置,經善牧基金會跨國媒合,法院認定收養符合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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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女童3歲半時因生母離家、生父臥病遭新竹市政府安置,因發展遲緩且滿7歲國內媒合不易,透過善牧基金會轉介跨國家庭。
相同的文化背景,成為跨國收養的橋梁。定居美國的武越煌(VIET HOANG VO)與鄧美思(MAI TU DANG)亞裔夫妻,跨海聲請收養發展遲緩的台灣女童,日前獲台南地方法院裁定認可收養。
女童在3歲半時,因生母離家出走,僅留下長期臥床的生父與手足,經通報由新竹市政府緊急安置在寄養家庭,後續由法院裁定改由新竹市政府監護。生父因病無力照顧,生母再婚後,經濟狀況困難且扶養態度反覆,兩人皆出具公證書同意出養。因女童已滿7歲且伴隨發展遲緩,國內媒合不易,新竹市政府為讓孩子獲得健全照顧,決定轉介天主教善牧社會福利基金會代尋跨國家庭。
提出聲請的武男與鄧女表示,兩人結婚多年且經濟穩定,一直期盼能增加家庭成員並幫助孩子,因此向基金會提出收養申請。訪視報告指出,夫妻倆感情融洽,工作與財務均有餘裕;鄧女在職場上更有豐富的特殊兒童互動經驗,具備良好親職能力。兩人自身的亞裔移民背景,也能同理並支持孩子未來在文化適應與族群認同上的需要。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指出,收養夫妻各項條件均符合美國當地收養法規,身心與財務能力健全,足以提供女童安全且充滿關愛的成長環境。法院綜合社工訪視報告、監護人新竹市政府意見及各方說法,認定由武男夫妻共同收養符合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與法規相符,依法裁定認可收養聲請,效力並回溯至雙方簽訂書面契約之日起生效。
Open Questions
- 女童何時前往美國展開新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