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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畢書盡指控前女友吳思穎及五名網友在社群平台發布其出軌、酒後失態及棄養寵物等不實言論,構成公然侮辱與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吳思穎為當事人親歷者,其他網友係依其貼文轉述評論,內容雖尖銳但屬對公眾人物品行的合理評論,未達犯罪門檻,因而對六人均為不起訴處分。
AI-generated summary
Why It Matters
畢書盡為知名歌手,曾與吳思穎交往八年。分手後吳思穎在社群平台揭露兩人交往細節,畢書盡因而提告誹謗。
2026/09/14 10:42
圖為藝人畢書盡。(資料照)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歌手畢書盡不滿前女友吳思穎在社群揭露兩人交往往事,指他交往期間多次出軌、酒後失態,並稱現任妻子是「小三上位」;另有5名網友轉發評論,畢怒告6人公然侮辱、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偵查認定,吳親歷兩人交往,其他5名網友則依貼文評論,內容雖尖銳,仍屬對公眾人物品行的合理評論,將6人不起訴。
畢書盡提告指出,吳思穎與他交往長達8年,分手後自前年4月至11月間,陸續在Instagram、Threads發文,稱他交往期間多次出軌、酒後失態,約會前還會拔掉家中寵物監視器;另指他棄養犬隻、現任妻子是「小三上位」,批評他為維護婚姻及演藝事業,傷害前公司、前老闆及前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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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曝光後,另有5名網友陸續轉發、留言;有人整理「懶人包」,指畢書盡與女友交往8年間多次酒後失態、另有其他交往對象,現任妻子更是「小三上位」;也有人指他棄養狗、約會前拔掉寵物監視器,甚至以「人間艾滋」、「腦粉」等字眼批評。
檢方指出,畢書盡具有相當知名度及社會影響力,言行可受公眾評論;吳思穎曾與畢交往,親身經歷兩人感情過程,其餘5人則依吳的貼文轉述、評論或整理,並非毫無根據、憑空杜撰。即使部分內容事後無法證明完全真實,只要發言者具有合理理由相信為真,且非明知不實或出於重大輕率惡意,仍受言論自由保障。
不起訴書也提到,部分用語雖尖酸刻薄,可能令畢感到不快,但整體仍屬對其感情處理、婚姻、工作及照顧寵物等行為的評論,尚未達到公然侮辱罪的處罰範圍,由於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6人犯罪,因此均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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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書盡可能對不起訴決定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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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 Questions
- 畢書盡是否會對檢方不起訴決定提出抗告
- 此案是否會影響藝人隱私權與言論自由的界線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