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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3日晚,山西临汾蒲县国道520线发生交通事故,公职人员杜某某醉酒驾驶、超速且未开车灯撞死推车夫妻。警方认定杜某某承主要责任,死者家属申请复核,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已受理并启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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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2026年8月13日晚,山西临汾蒲县国道520线发生交通事故,公职人员杜某某醉酒驾驶、超速且未开车灯撞死推车夫妻张某某、郭某某。警方初步认定杜某某承主要责任,死者夫妻承次要责任。
中新网临汾9月13日电 (记者 李庭耀)关于媒体报道“山西一镇政府公职人员醉驾酿事故致一对夫妻身亡,死者家属质疑事故认定主次责之分申请复核”一事,山西省临汾市蒲县公安局12日晚发布关于蒲县“8.13”交通事故的情况通报。
通报称,2026年8月13日22时许,国道520线(临延线)临汾市蒲县段74KM+400M处发生一起致二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查,蒲县薛关镇政府工作人员杜某某醉酒驾驶(147.01mg/100ml)、超速(限速40km/h实速约52km/h)且夜间未开启车灯,在国道520线薛关村东口,与推人力车过路的张某某、郭某某夫妻相撞,郭某某当场死亡、张某某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杜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接报警后,蒲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经现场勘查等调查工作,于8月22日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杜某某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承担主要责任;张某某、郭某某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有关规定承担次要责任。事故认定书及时送达张某某、郭某某家属和杜某某,同时将事故情况通报杜某某所在单位。
目前,张某某、郭某某家属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已向临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提交书面复核申请。临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已依法受理并启动复核程序,对现场勘查、检验鉴定、证据材料和原责任认定依据进行全面审查。
通报称,公安机关态度明确:醉酒驾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公职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不袒护、不降格、不拖延。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步推进刑事办案与事故复核工作,复核结论将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完)
What to Watch
AI outlook — possibilities, not facts
临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完成对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核并公布结论
Very likely · Within weeks
Open Questions
- 复核过程中是否会有新证据出现
- 复核结论何时能够公布
- 杜某某是否会面临何种刑事处罚





